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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沽口港区临港造修船基地造船区1号舾装码头1至3号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函[2018]147号
  • 发布日期:2018.12.09
  • 实施日期:2018.12.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港口港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沽口港区临港造修船基地造船区1号舾装码头1至3号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的批复
(津政函〔2018〕147号)



市口岸办:

  《市口岸办关于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沽口港区临港造修船基地造船区1舾装码头(1/2/3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的请示》(津政岸报〔2018〕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沽口港区临港造修船基地造船区1号舾装码头1号、2号、3号泊位正式对外开放。


  二、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后,你办要会同口岸查验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业务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口岸安全生产。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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