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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2]109号
  • 发布日期:2012.09.18
  • 实施日期:2012.09.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崔津渡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宗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杨福刚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局长

  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岗新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黄春艳 市商务委副主任

  乔秀权 市国资委副主任

  董继业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石玉颖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曹宗泉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连选 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

  李克强 市金融办副主任

  朱志强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福刚兼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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