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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地铁5、6号线项目部人员实名制管理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质安[2014]199号
  • 发布日期:2014.04.15
  • 实施日期:2014.04.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地铁5、6号线项目部人员实名制管理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津建质安〔2014〕199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管委会规建处、各区(县)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建设交通委查处三起地铁5、6号线项目部人员实名制管理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决定给予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R1合同段的施工中标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的经济处罚。


  二、决定给予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15合同段的施工中标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5万元的经济处罚。


  三、决定给予天津地铁5号线与2号线换乘站靖江路站监理工程的监理中标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5万元的经济处罚。

  以上违规行为均记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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