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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清理整治涂鸦广告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容街[2011]208号
  • 发布日期:2011.10.24
  • 实施日期:2011.10.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广告管理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清理整治涂鸦广告工作的通知
(津容街〔2011〕208号)



市公安局、市政局、城投集团、电力局、客管办、公安交管局、各区市容园林委、各区综合执法局:

  近日,高丽书记、建平副市长对北方论坛刊登的《天桥之殇:实拍卫国道上某处天桥》一文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对文中反映的情况认真研究、迅速整改、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为贯彻高丽书记、建平副市长批示精神,各区市容园林委、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涂鸦广告,搞好长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市管150条主干道路和四年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过的道路,逐条路、逐栋建筑进行检查,对建筑物上涂写、粘贴的小广告采取清理、涂盖的方式,将建筑物外檐恢复原状。


  二、对全市范围的桥梁、路灯杆、公交候车亭、电力变电箱、信号灯控制箱,产权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类逐处进行检查,对上述设施上涂写、粘贴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涂盖恢复原状。


  三、各区和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派专人每天对本单位所属设施进行巡查,对于涂鸦广告随时发现、随时清除。


  四、公安部门要对制假证的窝点进行打击,从源头治理涂鸦广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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