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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恢复成立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7]88号
  • 发布日期:2017.06.26
  • 实施日期:2017.06.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节能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恢复成立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7〕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成立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树起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

  领导小组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方针政策,部署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复查)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统筹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市节水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落实。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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