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高琦任免职的通知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市财政局党组决定:
高琦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建强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高琦任免职的通知
(津财人〔2018〕10号)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市财政局党组决定:
高琦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建强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