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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高琦任免职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人[2018]10号
  • 发布日期:2018.03.27
  • 实施日期:2018.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高琦任免职的通知
(津财人〔2018〕10号)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市财政局党组决定:

  高琦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建强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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