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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办发[2018]8号
  • 发布日期:2018.04.20
  • 实施日期:2018.05.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政府采购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的通知
(津财办发〔2018〕8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我市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结合实际案例,宣讲《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

  (二)宣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

  (三)介绍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新增功能。


  二、培训人员安排

  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1人。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报告厅(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


  四、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3日,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二)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时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1

 

 

 


  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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