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我市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结合实际案例,宣讲《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
(二)宣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
(三)介绍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新增功能。
二、培训人员安排
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1人。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报告厅(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
四、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3日,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二)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时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的通知
(津财办发〔2018〕8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我市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结合实际案例,宣讲《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
(二)宣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
(三)介绍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新增功能。
二、培训人员安排
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1人。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报告厅(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
四、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3日,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二)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时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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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5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人:刘洋、任建宇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
传真:2331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