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建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津财库〔2015〕20号)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分批发行,此次组建的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为今年所有一般债券的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超过25家。
二、天津市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为208亿元,其中:三年期债券22亿元、五年期债券62亿元、七年期债券62亿元、十年期债券62亿元。
三、申请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且符合《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库〔2015〕19号)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
四、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各机构自愿申请,按承销意愿、债市能力、机构实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评分指标和评分方法按《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填写《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加盖申请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在津分支机构经总机构授权也可报名)公章,于2015年4月22日前报至天津市财政局,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收件人: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
邮编:300042
联系人:赵博、接奇伟
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01
传真:022-23303757
附件: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2015年4月9日
附件 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全称(加盖公章): |
意愿承销额度 合计: 亿元 |
其中:3年期 亿元,5年期 亿元,7年期 亿元,10年期 亿元。 |
是否有主承意愿: 有( ) 无( ) |
2014年总资产: 亿元 |
2014年资本充足率(%): |
2014年偿付能力 | 2014年不良贷款率(%): |
2014年拨备覆盖率(%): |
2014年净资本状况 | 2014年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 |
2014年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 |
总机构所在地(市): 是否在天津设有分支机构: 有( )无( ) |
2014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量: 亿元 |
2014年地方政府自行发行政府债券承销量: 亿元, 担任主承销商 次 |
2014年记账式附息国债承销量: 亿元 |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类别: 甲类( ) 乙类( ) |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地址及邮编: |
传真及邮箱: |
注:1.此表加盖公章有效。
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3.对于选择项目,请在符合情况的选项后填√;
4.证券类金融机构以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本的比例替代不良贷款率与拨备覆盖率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