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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4]96号
  • 发布日期:2014.12.11
  • 实施日期:2014.12.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广告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1日

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
(市市场监管委)

  为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对提升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积极作用,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和《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商广字〔2012〕9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广告产业整体素质与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为保障,培育具有较强实力的市场主体,推动产业集聚,把广告业发展成为服务业及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推动天津广告业科学、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广告具有社会和经济发展双重属性,在广告业自身提质增效的同时,发挥其拉动经济增长、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的重要作用。

  2.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将政府职能定位于编制发展规划、提供行政管理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促进广告业发展。

  3.依法监管和促进发展并举。顺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传播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把依法监管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营造广告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4.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并进。注重广告业与科技、文化的融合,赋予广告产品和服务更多的科技元素和文化内涵,使广告创意更具特色、广告形式更加丰富、广告产品更加精良。

  (三)规划目标。2015年至2019年,我市广告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水平全面提升。广告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规模速度与结构质量协调发展,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贡献度不断加大,努力实现由传统广告业向现代广告业、由以国内市场为主向国际市场延伸、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布局相对分散向合理集聚、由低技术水平和低附加值向高技术水平和高附加值转变。

  2.规模与实力进一步壮大。广告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发展一批广告创意、策划、制作产业群体,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骨干企业和传播集团,打造一批著名广告品牌,建设一批广告人才孵化基地。全市广告经营额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19年达到500亿元,专营广告经营单位达到1万户,广告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

  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整体水平。构筑以强势媒体集团和高水平、高效益广告企业为主力的行业中坚力量,大力扶持运用高新技术、实践绿色环保理念的新兴广告媒体,形成分工合理、共生共赢的广告产业链。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广告理论、发展机制和技术的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广告业核心竞争力。

  4.社会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广告业服务于重大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的能力大幅提高,拉动消费、提振内需、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提升城市软实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广告企业竞争力。

  1.培育大型广告骨干企业。扶持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型骨干广告企业,提高其在品牌传播、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公共关系、互动营销、媒体广告策划与投放等公共服务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鼓励有实力的广告企业和大型媒体做大做强,打造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大型广告集团,增强我市广告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到规划末期在我市的中国广告一级企业发展到10家、中国广告二级企业发展到40家;重点培育发展亿元广告企业10家,10亿元广告企业4家。

  2.做大做强大众媒体广告。巩固报业、广播电视、出版发行等传媒集团的广告经营优势,积极开发网络及新媒体广告市场。促进广告媒体市场资源整合。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本市大型媒体集团上市融资。

  3.提升中小型广告企业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扶持资质好、潜力大、有特色、经营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发挥其市场反应快捷灵活等优势,促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4.打造广告服务企业知名品牌。推动广告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广告经营主体注册服务商标,指导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天津市著名商标的认定,鼓励广告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广告品牌群体。

  5.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提升我市广告业对内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引进世界一流的跨国广告公司投资兴业,规划期内力争5至10家国际知名广告公司落户天津。鼓励国内大型广告企业在天津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推动我市广告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支持广告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广告活动,利用各种对外交流平台,提高我市广告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优化广告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努力打造环渤海地区乃至我国北方的广告创意产业总部基地、创意科技高地、人才培训中心和信息交流平台。综合运用中央支持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滨海新区和滨海高新区支持广告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广告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园区内集聚发展,延伸广告产业链,培育广告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告企业。

  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中广告媒体单位的转企改制服务工作。支持有实力的大型媒体和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做强做大,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广告企业进行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促进广告资源的优化组合和高效配置。

  (三)加快广告业自主创新。提高广告行业科技水平。鼓励广告企业加强广告科技研发,充分利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运用广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媒体水平。支持数字化音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鼓励环保型、节能型广告材料的广泛运用,支持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运用新的广告载体,降低广告投放成本。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车载视频、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电视、固定形式印刷品等新兴广告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广告业理论研究创新,鼓励行业组织吸收高校和业界人士开展原创性、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和相关问题研讨,为我市广告业发展出谋划策。加快广告业发展机制创新,探索和创新广告业的新型管理发展机制。

  (四)发展公益广告事业。引导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媒体、企业通过公益广告,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各类公益广告要注重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注重形式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体现时代感、厚重感,增强传播力、感染力,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积极态势。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的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发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影响力;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同时,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制定公益广告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公益广告作品的评选竞赛活动,提升广告活动主体对公益广告的贡献程度,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五)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制定广告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增加对广告人才培育的投入,完善广告人才培养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引才政策,强化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把引才与引项目、引资金、引智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性机制。

  建立规范的激励机制,设立人才引进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机制以及高层次国际人才共享机制,对于广告创意园区急需的人才,应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及时地引进。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政府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潜能。

  建立广告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充分利用我市广告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和部分大型企业,建设广告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有实力的广告企业建立广告专业实习、实践基地,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加快和提升广告专业人才培养的速度和水平。实施广告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加快广告从业人员的广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审查员培训等在职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广告行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集广告创意展示、广告企业孵化、广告价值评估、广告功能推广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广告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广告业规范发展。

  加强广告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广告业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广告业发展报告,继续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逐步建立广告活动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对广告活动主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记录和披露。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提高行业信用度。

  (七)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完成后,及时做好新广告法的实施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扩大法律知晓度。严格落实新广告法修订内容,依据广告准则、广告活动规范,强化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广告荐证者及其他广告活动主体行为的监管,维护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广告监管制度规范,建立政府监管、部门配合、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广告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与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广告活动主体的行政指导工作,有效弥补广告监管中执法手段、能力的不足,强化广告审查制度的落实,做到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达到防治违法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的目的。

  始终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印刷品和户外媒体的监管力度,建立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形成监测和监管执法一体化的监管体系,保持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违法广告治理的高压态势。依法加强对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惩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和曝光力度,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保持我市广告严重违法率持续下降的态势。

  积极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完善信用考核指标,建立媒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广告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构建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政策措施

  (一)市场准入政策。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宽进严管”方针,营造宽松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全面贯彻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取消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条件、改革年检制度、推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等,全力培育更多数量、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各类广告企业。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创新经营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引导、扶持广告企业做大做强,向综合性广告经营方向发展。

  (二)财政投入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广告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加大对广告业发展的投入,综合运用好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制定我市广告创意产业的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广告业纳入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三)投融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广告公司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优先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广告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鼓励优质广告公司借壳上市。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在广告业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活动,推进广告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收就业多、运用新技术以及新业态的广告企业开展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为具备较高资质和较高信用等级的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展贷款抵押物的范围,探索广告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股权、债权、动产质押融资。

  加强广告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为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型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倡导并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支持广告业发展、推动广告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

  (四)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有关行业广告费支出特点,研究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广告费税前列支政策。企业用于公益广告的支出,经核定认定为公益性捐赠后,依法准予税前扣除。对按税法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规定,促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和广告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把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市市场监管委作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要会同财政、税务、文化、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共同解决广告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落实产业政策,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规划实施中要重视与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测,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校正机制,并组织检查落实。及时交流各区县规划实施信息,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规划的宣传。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广告行业组织要切实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改进提升其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服务规范、推广技术标准、交流行业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当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规划,并为广告行业发展提供信息、培训、法律、评价认证、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提升其行业形象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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