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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3]164号
- 发布日期:2003.04.21
- 实施日期:2003.04.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旅游景点管理
苏县物价局: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改进和规范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将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盘山风景区、黄崖关长城、八仙山自然保护区、独乐寺、白塔寺的门票价格,由市物价局管理。
二、九龙山森林公园、九山顶自然风景区、龙泉区、石趣园和鲁班庙的门票价格,由苏县物价局管理。
三、苏县物价局制定或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应提前10日抄报市物价局。
四、本通知自2003年4月25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津价费[2003]164号)
苏县物价局: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改进和规范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将苏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盘山风景区、黄崖关长城、八仙山自然保护区、独乐寺、白塔寺的门票价格,由市物价局管理。
二、九龙山森林公园、九山顶自然风景区、龙泉区、石趣园和鲁班庙的门票价格,由苏县物价局管理。
三、苏县物价局制定或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应提前10日抄报市物价局。
四、本通知自2003年4月25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