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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范系列图集》修编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设函[2017]180号
  • 发布日期:2017.10.06
  • 实施日期:2017.10.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范系列图集》修编工作的通知
(津建设函〔2017〕180号)



各有关单位:
  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标准设计应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定期进行复审,对于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及时修订和废止。《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范系列图集》为市建委2007年发布实施,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复审结果,结合市建委2017年度工作安排,市建委决定启动《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范系列图集》修编工作,现将修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
  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为该图集主编单位,负责组织图集编制、开展技术内容的审查及编制过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图集编制单位,负责图集中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要求
  2007版《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范系列图集》主要针对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相关市政公用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以及与道路同步设计施工的电力设施、通信工程)所出现的路面、人行道开裂下沉和各专业管井四周开裂下沉等常见质量通病防治而编制。本次图集修编仍针对上述内容进行编制,其中市政设计院负责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部分;华淼设计院负责给水工程部分;华北院负责再生水工程和热力工程部分;燃气院负责燃气工程部分;电力设计院负责电力设施工程部分;邮电设计院负责通信工程部分。
  各编制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我市现行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进行编制,突出防治通病措施的可操作性、准确性、具体性,并应充分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要求2018年底完成编制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安排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编制工作,并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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