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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标[2014]27号
  • 发布日期:2014.01.13
  • 实施日期:2014.01.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天津市质监局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标〔2014〕27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2]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试点工作计划,集中力量确保试点任务按期完成。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督导所属试点项目的落实,并为试点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试点项目所属区县质监局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本辖区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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