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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8]10号
  • 发布日期:2018.03.30
  • 实施日期:2018.03.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计划综合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18〕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天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拼搏奋进,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创新转型加快推进,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绿色发展取得实效。全市生产总值增长3.6%,一般公共收入下降10.4%,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22.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5%,外贸进出口增长12.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新增就业48.95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1%,节能减排降碳达到进度要求。主要特点是:

  (一)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召开深入推进协同发展“千人大会”,制定加快建设“一基地三区”4个实施意见。主动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与河北省签订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实施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指导意见,科学安排承接布局,建立重点产业、重点承接平台、重点项目对接滚动“三级清单”。大力实施统筹天津市与国家部委、北京市对接工作方案,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注册企业累计达到355家,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3家科研院所落户天津,中煤科工金融租赁等一批投资合作项目签约落地。京冀企业来津投资到位资金1089.1亿元,天津企业到河北投资435亿元。

  重点领域合作实现新突破。交通互联互通进度加快。京唐铁路天津段、京滨铁路宝坻至北辰段开工,推动津雄城际纳入京津冀核心区铁路枢纽总图规划。津围公路北二线建成通车,梅丰公路主体完工,高王、滨玉、国道G103等公路建设进展顺利。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公司投入运营,津冀港口集装箱码头公司揭牌。京津城际实现月票制,累计刷卡51万人次。生态环保联防联控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强燃煤、“散乱污”企业、机动车和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产业升级转移持续加强。滨海新区与唐山、沧州两市签署“一区两市”合作协议,东丽区与沧州市共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园区,首个产业转移项目正式启动。天津医药集团在沧州市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园,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承德分校开工建设,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园区建设进展顺利。“通武廊”体制创新试点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提速。

  (二)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进展顺利。全年化解粗钢产能380万吨、生铁产能175万吨,市行政辖区钢铁产能下降到2000万吨以内。清理“僵尸企业”335家。盘活空置楼宇420万平方米、示范工业园区低效土地2853.6亩,商品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稳步推进市场化银行债转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降低。出台两批共52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已实施的四批降成本政策措施2017年为企业减负近600亿元。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信息技术服务、科研技术服务领域投资分别增长52.4%、76.1%。

  先进制造业提质发展。成功举办首届世界智能大会,出台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建设智能社会的实施意见和“1+10”行动计划。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加快发展,首架A330飞机交付,“彩虹-5”无人机试飞,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天津城域网建设进展顺利,通用航空产业示范区获得国家批复,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4%。工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动力电池等创新中心加快创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获批为市级创新中心,智能网联车创新中心批复筹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加快,银隆新能源生产基地、力神动力电池扩建等258个项目建成投产。设立海河产业基金,助力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全国质量标杆企业达到4家。军民融合龙头工程、精品工程和重要项目加快实施。

  现代服务业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出台和落实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全部落地,其中7项成果在全国推广。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成效突出,全国平行进口汽车中每10辆就有8辆来自天津。融资租赁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境内外租赁总资产超过1.15万亿元,国际航运船舶、飞机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均占全国的80%以上。“互联网+转型”加快推进,摩拜单车等一批总部企业落户,滴滴出行、今日头条等一批新兴企业迅速崛起,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6.7%。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持续深入,移动厨房、共享洗衣等商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投入运营,京东全球购华北全货品库、网易考拉华北分拨中心等落户,进口业务日均破万单。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标准化托盘推广应用,循环共用系统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冷链物流储运销地方标准协同互认持续推进。国际邮轮母港接待邮轮艘次和进出境旅客同比增长23.2%、31.6%,成功举办2017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加快推进“一减三增”农业结构调整,调减粮食种植面积21.6万亩,累计调减107.5万亩,超额完成三年调减目标。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22.4万亩。设施农业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建125个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区、20个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农业加快发展,农业“三网联动”工程深入实施,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000多家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种植养殖档案。大力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启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市登记362万亩,发证率达到99%。

  (三)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创新引领发展能力。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创新驱动重要载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近30家,新增注册企业超过1万家,累计超过10万家,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显现。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幅提升,新增科技型企业、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1.2万家和420家,累计达到9.69万家和422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新认定科技领军企业20家、产学研用创新联盟20家,新认定和支持“杀手锏”产品和重点新产品214项。提升原始创新、源头创新能力,微分几何、蛋白质组学等基础研究全国领先,组分中药、抗肿瘤疫苗、光学自由曲面制造等前沿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引进20家国家级院所和国内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投入运营,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中科院北京分院天津创新产业园落户,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高校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共建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11个。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认真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动科技成果展交中心建设。创新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2270名科技特派员带着技术、成果入驻2000多家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近千项,解决技术难题1500多个。自主研发国内首台化学机械抛光设备、国产64位高端芯片等重大创新成果投入产业化应用,高比能量氟化石墨烯新材料、高速铁路轨道板等一批产业先进工艺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进展。

  提高双创载体专业化水平。新备案市级众创空间17个,总数达到154个,聚集创业团队5600多个、创业企业3500多家,滨海高新区成为国家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800多台仪器服务企业1300家次。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86万件,万人拥有发明专利18.3件。

  (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以解放思想引领各领域改革推向纵深。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召开全市企业家工作会议,出台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天津八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253项。全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17项任务全部完成。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等8类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混改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实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滨海新区功能区整合实现新进展。出台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持续实施百户民企集团发展壮大行动和万户民企转型升级行动。自贸试验区90项改革任务完成81项,两批175项制度创新中169项落地实施,10项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累计新注册市场主体4.18万户。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天津市2017年本),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三级领导包联的2046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636.2亿元。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社会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62.9%。在全市开展“双万双服”活动,1.1万名干部帮助1.8万家企业协调解决12794个问题。各领域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新注册市场主体增长35.7%,其中民营主体增长36.7%。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港口城市研讨会,出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行动方案,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支持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侨梦苑”侨商产业聚集区、老挝华勘金矿等合作载体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全力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与巴方就瓜达尔港燃煤公用电厂建设方案达成共识,签署设立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合作协议。柬埔寨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项目获外交部批准立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推动我市职业院校在沿线国家建设“鲁班工坊”,英国、印度、印尼“鲁班工坊”投入运营。联合14个国家20多家机构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创新联盟,培育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7个,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推广机构26个。开通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一批项目签约,在津投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167家。新设立境外企业机构67家,中方投资额33.2亿美元。持续推进外贸“破零计划”,巩固外贸回稳向好态势。成功举办金砖国家文化卫生环境部长会议、亚布力论坛天津峰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城市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对口支援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五)全力推进绿色发展,注重完善城市功能。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任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62微克/立方米。关停静海电厂、军粮城电厂7台机组,淘汰燃煤锅炉10938台,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35蒸吨及以下、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武清区基本建成“无煤区”。天津港全面停止接收长途公路运输煤炭。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启动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强化6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完成66个工业纳污坑塘整治,提标改造55座污水处理厂。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并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关停、取缔和异地搬迁改造企业2.1万家。下力量开展城市绿化工程,营造林54万亩,新建提升绿化面积3万亩,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33%和11平方米以上。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实施湿地保护“1+4”规划,全面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深入开展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更加整洁有序。

  持续提升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南疆27通用码头和大港、高沙岭、北塘港区口岸建设稳步推进,国际邮轮母港码头二期对外开放,天津港新开7条集装箱航线,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506.9万标准箱。天津机场新开、加密航线58条,提升异地候机厅20个,旅客吞吐量2100.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6.8万吨,分别增长24.5%、13.2%。大北环铁路和西南环线开通运营,南港铁路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健全城市交通网络,津汉、洞庭路等5座节点立交及解放南路下穿浯水道地道建成通车,地铁5、6号线实现区间试运行。改造水气热旧管网100公里,解放南路和中新生态城海绵城市试点及17.7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建设。“智慧天津”建设成效显著,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72万吉比特每秒,光纤入户覆盖能力1090万户,光纤入户率93.7%。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加快发展,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处理中心正式启动,天津工业云具备对外服务能力,建成窄带物联网基站6000多个,基本实现城镇区域全覆盖。成立国内第一个省级窄带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在智慧路灯、智能井盖等民生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六)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多措并举稳定就业,扶持创业4.74万人,帮扶4.4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应届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53.5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人才绿卡”4.36万张。落实20项居民增收措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2050元。深入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811.8万人和1088.5万人,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增加到8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277元。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上调农村困难群众物价补助。全市发放物价补助1.1亿元,受益群众357万人次。科学延长供暖时间。制定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改造市区棚户区51万平方米,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02万套,建成3.18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5800户,改造农村危旧房屋5000户。加快推进第一批14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公布第二批11个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开工小城镇农民安置住宅50万平方米、竣工72万平方米,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展开。建成美丽社区130个、美丽村庄150个。扎实开展困难村帮扶工作,困难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农民收入平均水平,500个困难村已全部建成美丽村庄。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制定“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125项公共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和覆盖水平。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和提升改造106所幼儿园。推进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33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达标验收。积极推进高考改革试点、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完成第二批特色高中建设评估验收。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5所高校、12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项目。推进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试点发行“市民终身学习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取消耗材加成,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有效控制。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96万人已签约。推行医保服务医师多机构执业,实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单独评审。提前实现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145家本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机构范围,备案人数达到24万人。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付费、110个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进一步完善现代文化服务体系,街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文化事业繁荣发展,11家市属院团创新剧目节目20多部,加工提高剧目近百部,创作推出《换了人间》《六年、六天》等一批重点文艺作品。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为全国人民奉献了一届“创新、安全、节俭、绿色、精彩”的体育盛会。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福利、民族、宗教和慈善事业取得新成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文物保护、图书档案等事业都获得新进展。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市场意识、创新精神、开放观念还不强,“官本位”思想、计划经济思维、封闭保守观念仍不同程度存在,“放管服”改革有的还不到位,营商环境不够完善。二是受“速度情结”和“换挡焦虑”等思想影响,充分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新常态的能力不足,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产业结构偏旧偏重,冶金、石化等基础原材料产业比重仍然偏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三是质量效益不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规模不大,新旧动能转换衔接不畅,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占比低。四是发展活力不足,民营经济规模实力小、竞争力不强、发展不充分。五是民生领域仍有短板,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过去一年,面对各种风险和考验,市委、市政府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以质为帅,顶住压力,摒弃“速度情结”,丢弃思想包袱,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勇气和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关停“散乱污”企业,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尽管生产总值、一般公共收入没有完成预期目标,但这只是现象,其实质是我们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大,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结果。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天津来说,是抢抓历史性窗口期,闯关口、度关山,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生死攸关的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5%,一般公共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外贸进出口增长3%,利用外资增长3%,利用内资增长6%,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节能减排降碳完成进度目标。

  将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确定为5%,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正处在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爬坡过坎的攻坚期,确定这样一个速度,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二是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确定这样一个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生态环保要求相衔接,与经济增长潜在水平相一致,有利于摒弃粗放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三是符合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确定这样一个速度,充分考虑了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社保水平等因素,体现了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的要求。

  2018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决打好新世纪“平津战役”。

  加快落实“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引进培育、发展壮大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形成聚集资源、技术供给、转化孵化、人才输送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港口业态,完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小白楼、东疆、于家堡、北疆南疆、航空物流区等5个航运服务集聚区。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积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专利保险等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投资开放、贸易转型升级、金融创新等领域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扩大与周边和更大范围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申报建设自由贸易港。

  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紧紧抓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这个“牛鼻子”,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为标杆,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等一批高水平承接载体,推动国家大学创新园区、中科院天津创新产业园等一批创新平台落地,大力引进先进制造、国际航运、现代金融等产业和企业。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合作。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为做好产业承接转移提供金融支持。深化“通武廊”体制创新试点,促进资源要素充分共享、自由流动。认真落实津冀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京津冀大交通体系建设,完善海铁、海空、空陆联运体系,在港口资源整合、口岸通关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加快京滨、京唐铁路建设,做好津承城际、天津至北京新机场联络线、京沪高铁二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建设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推动唐廊高速公路二期建设,继续建设邦喜公路等一批省际接口路。推进大运河京津冀段通航工作。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深入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落实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厉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全力做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年度工作。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排查整治,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全年处置“僵尸企业”260户。盘活空置楼宇300万平方米、示范工业园区低效闲置土地1500亩。通过新增债券、置换债券等措施,继续降低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杠杆率和融资成本。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稳妥化解限额外隐性债务,严肃查处违规融资和担保行为。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中心和审计中心建设,实施债务风险分类管控,化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和实体企业债务。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降成本工作方案,制定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用能、物流、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持续用力。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把智能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口,实施智能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展智能制造、智能网联车应用示范。高水平举办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落实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大众汽车天津工厂、一汽丰田新工厂、中芯国际等项目投达产。提升工业企业科技水平,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以上,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滨海新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争取塘沽海洋科技园等申报第一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快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建设,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十大高端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累计推动6000家中小企业实现转型发展,新扶持125个“专精特新”产品。深化“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质量立市战略,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品牌建设工程”“标准化提升”等重大工程。充分用好职业教育优势,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支撑作用。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制定支持政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农业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稳妥推进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建立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离岸租赁、跨境租赁、保税租赁等优势业务,积极发展无形资产租赁、绿色租赁等创新型业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规范发展各类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协同设计、智能检测等领域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服务业集群化发展。支持业态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网络交易和服务平台,提升平台经济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鼓励发展专业技能、生活服务等领域分享经济。启动国家会展中心建设,打造会展经济集聚区。持续推进“互联网+”传统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做强以进口集散商品为重点的区域性物流、分拨、配送功能。深度挖掘天津文化旅游内涵,推动杨柳青古镇、五大道文化旅游区、航母主题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大力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家级现代都市型农业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启动宁河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新建和提升改造10个中以农业示范园区、100个规模化规范化设施示范园区、10个绿色循环畜产品生产基地,划定、落实170万亩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田园综合体。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构建水产、蔬菜等6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继续实施农业“三网联动”工程,建设4个区域性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支持本市电商企业扩大销售农产品。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全面推进涉农区乡村规划编制,加快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小城镇、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324个村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实施居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提升,整修乡村公路500公里,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实现困难村农民收入与全市经济同步增长。深入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按照中央部署积极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1000个。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专业化“三农”人才培养力度。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大科技重大项目组织力度,实施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药创制等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推进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分院等创新载体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18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家。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力度,建设科技成果展交中心,提升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赋予创新人才更大的管理决策权、资源调动权、经费支配权。深入推进“千人计划”“千企万人”等重大人才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用好“人才绿卡”制度,提升人才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职称评审下放范围。

  (三)持续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全力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认真落实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天津八条”,严格执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依法有效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社会主体信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类事项,推进市垂管部门区级审批事项划转,清理涉企证照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五减”改革,实行“一次性审批”。试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滨海新区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功能区自主发展权、改革权和创新权。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一站式“实体+网上”市民中心体系,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交互使用。按照“一二三”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混改。加快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步伐,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度相关的企业,提升资产质量和价值。深入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更多领域,推进民营企业家培育和“百千万”工程。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建设,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全面完成蓟州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武清区土地二级市场试点。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价格体制、统计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领域改革。 进一步提升全面开放能级。全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抓好自贸试验区深改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坚持外资外贸外经外包外智“五外”联动发展,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保税维修再制造等贸易新兴业态加快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巩固出口企稳向好态势。加大对重点国际自主品牌的培育力度,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等相适应的监管服务体系。搭建服务中小企业“走出去”对接平台,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信息对接机制。出台海外工程承包、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项目的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落实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方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防控海外投资风险。研究建立国际化城市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高水平办好夏季达沃斯论坛、国际矿业大会等大型国际会议。全力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围绕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推动我市在沿线国家项目开工建设。推进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扩展区、格鲁吉亚燃气联合循环电站等取得阶段性进展,积极打造与沿线国家合作载体,输出天津装备、天津技术、天津品牌。持续深化与巴基斯坦在钢铁、化工、能源、纺织、医药、职业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推进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前期工作。加快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柬埔寨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促进与越南海防、印尼东爪哇等东盟友城的旅游产业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及专家智库。

  (四)全力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扩大消费规模。

  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切实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资力度,下力量抓好科技创新、高端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和公共服务五个领域重大项目,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完善重大项目三级领导包联机制,推动中石化炼油改造提升等项目尽快开工,“两化”搬迁、中沙石化聚碳酸酯等项目提速建设,周大福滨海中心等项目交付使用。落实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的措施,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民间投资稳步增长。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引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办好津洽会、民洽会、旅游产业博览会、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等展会。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继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以“马上就办”的态度,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服务企业加快发展。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建立消费引领、创新驱动、共享协同的商业新生态。推进“津品网上行”计划,扩充网络经营主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品牌产品竞争力。加快特色街区改造,推动商业、旅游服务与文化元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具有天津特色、商旅文互动、辐射力强的商贸节庆活动,提升特色消费。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向社区发展,引导大型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向郊区连锁发展。进一步扩大文化、养老、健康、体育、信息等新兴消费。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支持开展保税备货、境内交付模式的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构建特色进口商品集散地,打造进口贸易专业平台,带动消费品市场升级。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规模,构筑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体系升级版。继续优化消费环境,完善商业配套设施,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无现金城市”建设。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构建“三区、两带、多廊、多园”的绿色生态屏障。保护好蓟州山区,做好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团泊湿地生态修复,营造林35万亩,优化城市森林格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淘汰老旧车3万辆,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深入实施水体达标方案,狠抓工业、生活、农业“三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海洋生态治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落实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依法加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工作。建成美丽社区100个、美丽村庄150个。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提升城市服务保障能力。深度融入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城镇格局,推动中心城区、环中心城区、远城区协调发展,促进滨海新区港产城良性互动、各功能区融合发展。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成大沽口港区东、北防波堤潜堤段和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南港铁路通车运营,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00万标准箱。加快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完善服务京津冀、干支结合的航线网络,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2300万人次。优化京津城际延伸线、津蓟铁路运营,实现市郊铁路公交化运营。综合整治城市主干线150万平方米,整修人行天桥50座。地铁5、6号线全线运营,4、7、10、11号线和滨海新区B1、Z4等6条线路加快建设,做好Z2线、4号线北段和8号线前期工作。新开延长调整公交线路40条,推出公交地铁“一卡通”,在公共交通领域推行移动支付。改造水气热旧管网230公里,加快建设解放南路、中新生态城等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让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六)精心实施民心工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和改善社会保障。落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各项补贴帮扶政策,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做好优抚安置和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制定实施增加职工群众收入的政策措施,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促进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行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和农村困难群众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行动计划,改造棚户区4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400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5000户,建成安置房2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5000万户,累计向13.8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房补贴。继续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建设。

  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完成200所义务教育学校第三轮现代化标准建设达标验收。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深化特色高中建设,实施品牌高中建设。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示范区升级版建设,支持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大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天津茱莉亚学院建设。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加快健康天津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关爱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支持医疗机构合理调配安排医务人员工作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快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城乡厕所。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健康产业园等载体服务功能。加强职业卫生健康工作,预防防治职业病。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个,推进医养结合。深化“全运惠民”,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总集成、全覆盖的“津云”大数据平台,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天津歌舞剧院、民族文化宫等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福利事业、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启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启动道路停车秩序整治工程和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做好粮食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8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还将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第四次经济普查,检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和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完成好“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
  天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计 算 单 位

2017年实际

2018年计划

备注

 

 

 

 

 

 

 

绝对值

比2016年

±(%)

绝对值

比2017年

±(%)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8595

3.6

19528

5.0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第一产业

亿元

218

2.0

218

持平

同上

 第二产业

亿元

7590

1.0

8038

5.9

同上

    工业

亿元

6864

2.3

7276

6.0

同上

 第三产业

亿元

10787

6.0

11272

4.5

同上

人均生产总值

万元/人

11.9

3.3

12.5

4.4

同上

一般公共收入

亿元

2310

-10.4

2240

3.0

2018年计划数据为考虑部分专项收入转列政府性基金和清理涉企收费等政策性因素,按可比口径测算。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1275

0.5

5300

6.0

根据国家投资统计制度改革要求,2018年计划数据中的限额以下投资项目按照财务支出法测算。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5730

1.7

6074

6.0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102.1

 

103左右

 

 

对外经济

 

 

 

 

 

 

 外贸进出口总额

亿元

7647

12.8

7876

3.0

 

  出口总额

亿元

2952

1.2

 

 

 

  进口总额

亿元

4695

21.6

 

 

 

 实际直接利用外资

亿美元

106

5.0

 

3.0

2018年实际直接利用外资调整为商务部口径。

实际利用内资

亿元

2501

 

2650

6.0

 

人口与就业

 

 

 

 

 

 

 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1557

-0.3

1580以内

1.5

 

 人口出生率

7.65

提高0.28个千分点

7.65

持平

 

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48.95

 

48.0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

 

3.8以内

 

 

人民生活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022

8.7

39420

6.5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1088.5

1.3

1090.0

0.1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万人

310.8

4.6

313.8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

万人

353.2

3.8

356.0

0.8

 

教育与科技

 

 

 

 

 

 

 地方院校研究生招生人数

10153

7.3

11170

10.0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人数

131256

0.2

132600

1.0

 

普通高级中学招生人数

54984

1.6

55850

1.6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

38006

-11.4

35570

-6.4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28070

-19.5

28070

持平

 

技工学校

9936

23.7

7500

-24.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3.0

持平

3.0

持平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8080

-2.2

8884

7.6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2017、2018年增幅为比2015年增长幅度。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 /万元

 

-14.1

 

-10.58

2017、2018年增幅为比2015年增长幅度。

☆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

14.25

-3.6

14.25

持平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万元

 

-8.77

 

-12.86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2017、2018年增幅为比2015年增长幅度。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19.21

-4.10

 

落实国家目标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14.88

-13.99

 

落实国家目标

同上

☆氨氮排放量

万吨

2.18

-4.56

 

落实国家目标

同上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20.91

-10.40

 

落实国家目标

同上

☆削减燃煤量

万吨

1083

 

 

落实国家目标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且为比2012年削减量。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3.8

 

3.9

 

该指标为2018年新增指标,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62.0

-10.1

 

落实国家目标

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

57.9

下降3.8个百分点

 

落实国家目标

同上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5.1

提高15.1个百分点

47.4

提高32.3个百分点

同上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

%

35.0

提高20个百分点

 

落实国家目标

该指标为2018年新增指标。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40.0

下降15个百分点

 

落实国家目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2.5

提高0.5个百分点

93.5

提高1个百分点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4.0

持平

95.0

提高1个百分点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9.0

持平

99.0

持平

☆新增建设用地

公顷

1458

 

 

落实国家目标

该指标为2018年新增指标。

☆棚户区住房改造

万套

3.02

 

 

落实国家目标

同上

☆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人/亿元

 

 

 

落实国家目标

 

  注:标☆的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预期性指标。2018年新增的约束性指标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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