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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同意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交货批[2017]11号
  • 发布日期:2017.04.07
  • 实施日期:2017.04.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同意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
(津交货批〔2017〕11号)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项道路运输经营项目的请示》(津运管〔2017〕5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道路运输经营项目,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经营规模:厢式货车1部;经营期限:12年。


  二、根据《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请项目申请人持此批件和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全部手续办妥后,请将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货运交通处备案。

  此批件有效期6个月。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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