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天津农商银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147号
- 发布日期:2013.10.09
- 实施日期:2013.10.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教育经费与财务
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天津农商银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14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更多合格人才,帮助我市高校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天津农商银行在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助学专项基金,今年继续对我市普通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市教委具体负责该项助学金评选的组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校按研究生、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比例合理分配)。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今年共资助400人,每人15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工作及审核程序
(一)由助学专项基金监审小组确定资助名额,由市教委学生处负责向各学校下达;
(二)学生向所在学校申报;
(三)根据下达的名额,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对来自灾区的农村学生优先考虑);
(四)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它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五)各学校请于10月30日前将《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学生名册》(见附件3)纸质材料1份(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教委学生处;
(六)11月中旬,由天津农商银行助学专项基金监审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400名受助学生名单。其他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1.天津农商银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3.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学生名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3年10月9日
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3年10月9日
附件1
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分配名额 |
1 | 南开大学 | 33 |
2 | 天津大学 | 39 |
3 | 天津医科大学 | 12 |
4 | 天津师范大学 | 37 |
5 | 天津工业大学 | 37 |
6 | 天津财经大学 | 20 |
7 | 天津理工大学 | 35 |
8 | 天津科技大学 | 32 |
9 | 中国民航大学 | 22 |
10 | 天津商业大学 | 28 |
11 | 天津城建大学 | 20 |
12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22 |
13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14 |
14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13 |
15 | 天津农学院 | 14 |
16 | 天津体育学院 | 8 |
17 | 天津音乐学院 | 5 |
18 | 天津美术学院 | 6 |
19 |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 3 |
合计 |
| 400 |
附件2
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政治面目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层次 | 专业 | |||||
年级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家庭 经济 情况 | 家庭人口数 | 年人均收入 | 邮政编码 | |||
家庭住址 | ||||||
学习成绩及获奖情况(新生注明高考成绩) | ||||||
申请理由 | ||||||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 天津农商银行 |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公章 | 公章 | 公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为了便于汇总,请勿修改此表结构,报送电子版时请以“院校名称-学生姓名”命名。
附件3
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学生名册
学校名称: 此处填写学校全称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当前所在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