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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63号
  • 发布日期:2017.06.13
  • 实施日期:2017.06.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7〕63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6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23号)精神,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一)旅游消费。

  1.加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中新生态城区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编队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不断丰富新区旅游载体,实现旅游业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2.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快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落实《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逐年增加邮轮航线和班次,积极打造中国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完善游艇码头等基础设施,重点加快中澳游艇城、海河彩带公园游艇旅游项目的建设;支持鼓励窦庄通用机场低空飞行游览项目做出品牌。(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3.全面落实“旅游+”战略。依托滨海新区旅游资源特点,全面整合旅游要素,推出滨海新区旅游黄金季系列活动,打造滨海新区黄金旅游休闲季。积极推动新区“旅游+商贸”,促进商贸旅游的发展,扩大旅游消费;“旅游+文化”,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主题板块和文化创意、旅游演艺等产品;“旅游+体育”,以第十三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旅游活动,延伸参会者的旅游消费;“旅游+农业”,打造一批“一村一品”旅游特色村。(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4.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享受休息休假的权益。(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二)文化消费。

  1.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用好天津市实体书店扶持专项资金和天津市繁荣演出市场专项资金,支持文艺演出、展览和公益文化普及活动的开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完善滨海新区文艺人才、文艺精品和民办博物馆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文化随行--公共文化服务百姓互动数字平台”建设,打造成为滨海新区文化消费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体系建设。高标准建成滨海新区文化中心、广电大厦等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改革,推进滨海新区7家影剧院、3家文化馆、5家图书馆整合,推进滨海新区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推进古林古海岸遗迹博物馆等项目的改扩建。统筹建设一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积极提升文化惠民水平,组织实施滨海艺术节、滨海新区社区艺术节、外来建设者艺术节、市民广场舞大赛等一批重大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组织举办“滨海杯”评剧新苗交流展演、汉沽飞镲节等活动。深化滨海“2191”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大力普及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滨海。(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

  3.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扎实推进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演艺娱乐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优先发展原创型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权和版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发原创产品。深化“一区多园”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完善滨海新区文化产业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增加文化消费体验功能。积极对接北京文化产业资源,承接重大文化转移项目,广泛聚集文化企业,提升文化消费供给能力。进一步培育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打造成为促进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和文化消费资源整合与对接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茶淀街等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街区)创建。(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

  (三)体育消费。

  1.加快发展竞赛表演业。做精已有基础的滨海新区广场舞、健身秧歌、足球、篮球、传统武术、体育舞蹈等传统群众体育赛事,做响天津滨海新区全国国际象棋公开赛、天津滨海国际登高大赛、“蓝鲸岛”国际山地车骑行赛、“羽林争霸”城市羽毛球联赛、滨海新区绿跑活动等知名群众体育赛事。引进国际、全国群众体育赛事,举办天津市滨海新区长跑比赛。(牵头部门:区教体委)

  2.全力打造“全运惠民工程”。建设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进街镇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实现新建社区和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结合滨海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社区体育活动广场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时,融入人文、娱乐、休闲及体育竞技等不同元素,满足市民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组织好全运会火炬传递活动,承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开展“我要上全运”为主题的迎接全运会全民健身活动,整合新区现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资源,继续开展创建“一街镇一品”体育健身项目活动,打造滨海新区品牌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健身方法培训工作,推广气排球、花样跳绳、手拍鼓、体语操等新兴的体育健身项目,重点做好基层群众喜爱的健身秧歌、健身气功等培训。(牵头部门:区教体委)

  3.推动高端健身休闲业发展。打造东疆港海上运动基地、大港航空运动营地等时尚、多元化的健身休闲营地。(牵头部门:区教体委)

  (四)健康消费。

  1.加快发展中医养生健康保健。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全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推动中医特色健康服务升级。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动在中医医疗机构设立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推广药膳食疗,鼓励健康服务机构运用新型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3.培育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发掘和整合新区中医药文化资源,以隆顺榕、达仁堂等传统中药企业为依托,进一步发挥传承中医药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新区中医药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设中医药文化专题展示区、展示馆,有计划地完整、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传承、核心技艺,妥善保存和科学展陈中医药文物、实物、工具、文献等。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类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符合标准的中医药类非遗传承人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广电局)

  (五)养老消费。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区力量参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规范并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投资项目的审批报建手续。(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2.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对闲置社会资源开展专项摸查,建立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储备库。对照闲置社会资源清单,结合地域分布情况,从供需双方相适应的角度,将闲置资源逐步整合改造成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闲置资源改造利用。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已列入养老服务可利用闲置资源清单的公共场地或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定向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同性质的工商企业,利用所属闲置场地或厂房申请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审批部门可结合其周边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放宽土地或房产性质的限制。(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规划国土局、区行政审批局)

  3.推广保险保障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丰富险种、扶持引导,使新区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水平保持全国前列。继续开展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工作。为承担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承包运营照料床位机构)和开展社区延伸服务的养老机构等,纳入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按照市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持续开展“助老健康御险”工作。鼓励各街镇和功能区老龄部门结合各自财政能力,积极为辖区困难老人投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动员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老人特别是困难老人捐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六)教育培训消费。

  1.增加新型优质教育产品有效供给。探索建立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决策咨询、学校管理、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学位、师资培训和办学绩效评价等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区教体委)

  2.加快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结合自贸区国际教育改革试验区发展形势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布局,开展多形势、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对接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引进国内外教育机构来新区合作办学。(牵头部门:区教体委)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七)汽车消费。

  加快发展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巩固天津汽车平行进口优势地位,推动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链发展。(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八)绿色消费。

  推行绿色采购。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九)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加快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社区集散点”城市配送服务网络,完善城市末端配送功能。落实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政策,推进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以托盘生产、托盘租赁运营、快消品生产、商贸连锁、第三方物流等五类企业为推进主体,以租赁标准托盘为主要方式,扩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托盘共用规模。新建和改造农副产品、医疗器械和药品、保税商品等一批专业物流配送中心。(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2.加快商贸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冷链物流模式、技术、规范、标准的建立,培育本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完善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生态城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物流环境,带动商贸发展。提升冷链物流全程化水平,推动泰达行、东疆港大冷链等企业构建从冷藏船舶入港到消费终端一体化物流供应链。推动现代化冷库提升改造,提高冷链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超市、便利店等冷链终端网络建设,提高生鲜商品终端分销质量。(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3.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优化三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仓储中心,完善农产品交易展示、分拣加工、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工程”建设。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改造提升一批传统的农村集市。深入推进《滨海新区蔬菜零售网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建设标准化菜市场为主导,发展连锁化社区菜店为补充,着力打造便利、规范的滨海新区蔬菜供应网络。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上销售市场。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探索与阿里巴巴、天猫、京东等涉农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企业与供销商对接;利用邮政、供销、电讯等部门在农村建立的营销服务点,扩展农产品销售物流配网点覆盖面,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以及农产品网络零售。到2020年,扶持1家销售额过亿元的农业电商企业,培育引导200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网上营销,农产品网上交易额突破10亿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委、区农委)

  4.推动传统商圈功能转型。着力推动从单一的传统卖场式商贸集聚转向涵盖商贸、商务、文化、旅游、餐饮等多业态复合化、联动式发展。打造解放路--天碱商圈,加快地区配套商业街建设,形成旅游、购物、餐饮等于一体的娱乐体验购物区。优化商业布局,推动社区商业中心建设,整合商业资源,对现有空置商业设施进行分类指导,盘活一批存量商业设施,完善提升社区商业业态,建设精品社区商业圈。从“要素驱动”的外延式扩张转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进商圈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的购物环境和现代化的购物体验。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百货零售业融合发展,从传统的实体百货零售模式转向“线上线下”互动营销模式。(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十)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推动实施“三同”工程。落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提升农产品层次。“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制度,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销售市场四位一体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布设涉农街镇监管站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管理工作,对全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单品认证、标识使用、重点销售企业等进行监管,严格执行生产技术、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到2020年,确保全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一是筹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立新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不断完善辖区速测监测站的监测功能;重点对农产品的投入品残留就地进行现场抽查,实现年监测各类农产品5万个样品;建立完善13个涉农街镇监管站,配备必要的监管和检测人员,配齐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各类农产品的速测检测设备,延伸监管触角,确保蔬菜、水产、生猪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区、街镇、企业(基地)安全追溯网络体系,积极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识农产品的产地产品认证,并实行标识化管理,通过标识和网上查询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以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销售日志档案制度,做到农业投入品来源、使用及生产过程可查询、产品质量可追溯。三是加强放心农产品基地监督与管理。针对全区2万亩放心菜基地、5个放心肉鸡基地、6个放心水产品基地,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抓好农药、鱼药、兽药和其他农产品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严格实施经营主体备案、批次检测、信息登记、数据上报、监督培训等各项制度,确保放心农产品质量。(牵头部门: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

  3.实施服务标准化战略。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开展现代物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协助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实施及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整体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4.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落实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推动消费维权执法常态化。广泛利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落实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各功能区、街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作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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