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停宗教产房屋拆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5]72号
- 发布日期:2005.12.22
- 实施日期:2005.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天津,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目前我市宗教产房屋情况较为复杂,为妥善处理好涉及宗教产房屋拆迁问题,决定暂停宗教产房屋的拆迁、拆除。
二、凡因城市建设迫切需要,确应拆迁宗教产房屋的,须由市建委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市宗教局共同研究提出妥善拆迁的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停宗教产房屋拆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天津,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目前我市宗教产房屋情况较为复杂,为妥善处理好涉及宗教产房屋拆迁问题,决定暂停宗教产房屋的拆迁、拆除。
二、凡因城市建设迫切需要,确应拆迁宗教产房屋的,须由市建委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市宗教局共同研究提出妥善拆迁的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