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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2]40号
  • 发布日期:2012.05.17
  • 实施日期:2012.05.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毕业分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40号)



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44号)精神,为全面掌握各地、各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开展情况,推动2012年我市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扎实进行,迎接总参谋部、教育部联合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各区县教育局。


  二、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主要由高校、区县教育局资助管理部门对预征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自查结果。市教委、天津警备区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实地检查部分高校和区县教育局。


  三、督查内容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采取的积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见附件)。


  四、督查时间

  从本通知发出开始到6月10日结束。


  五、有关要求

  (一)迅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认真找到工作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后续服务到位,建立和完善预征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完成今年预征工作目标任务。

  (二)认真总结预征各项工作,并将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于5月29日前报送市教委学生处。

  联系人:赵振水  联系电话:83215268

  电子邮箱:jwxsc2010@126.com

  附件: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1-4)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一)
  (供督查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自查用)
  院校:                   日期:

序号

内容

落实情况及建议

1

是否成立了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单位并建立预征工作长效机制

2

主要领导同志是否明确预征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深入一线开展工作

3

是否主动和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取得了联系

4

是否组织启动了“入伍预征宣传动员周”

5

是否张贴了预征公告并下载打印,做到毕业生每人一份

6

是否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把各种宣传材料上校园网

7

是否为毕业生举办了政策咨询活动、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政策宣讲活动、主题党团活动,是否给每位毕业生发送了征兵信息短信

8

是否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并同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

9

是否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

10

是否积极做好入伍毕业生的补偿代偿工作

11

预征数量是否超过去年同期



  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二)
  (供高等学校汇报座谈会用)
  院校:                   日期:

主要

进展

 

 

 

 

存在

问题

 

 

 

 

建议

对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三)
  (供督查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自查用)
  院校:                   日期:

学历

2011年预征数

2012年预征目标

毕业生报名数

预征对象数

 

 

 

 

 

 

 



  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查表(四)
  (供督查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用)
  区(县):               日期:

序号

内容

落实情况及建议

1

主要领导同志是否知晓、熟悉高校毕业生入伍补偿代偿政策

2

是否主动和县级兵役机关建立了联系

3

2011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人数是多少,获得补偿代偿的人数是多少

4

是否指定了专人负责入伍毕业生申请材料的接收及有关信息的审核工作

5

是否及时审核了入伍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

6

是否按时将入伍毕业生的材料寄送了各高校

7

是否派人参加了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的使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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