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首期市场监管所干部集中轮训班参观见学普考抽考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人[2016]1号
- 发布日期:2016.01.01
- 实施日期:2016.0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职工教育与考核
各区县局、市质检院:
根据委《关于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干部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5〕28号)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就组织首期市场监管所干部集训班参观见学、网上普考、纸质抽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观见学
(一)见学地点:鉴于本轮集训主要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监管业务,经研究后决定,选择委直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内设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此次参观见学地点。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我市设立的集产品检验、标准制(修)订、质量仲裁和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是目前本市食品检测设备最先进、专业技术力量最雄厚、检测结果最权威的食品检测机构。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
(二)见学时间:2016年1月8日(周五)下午2:00-4:00。
(三)见学内容
1.请院或中心领导简介中心承担检测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分类、检测流程、检测能力和技术监督与执法监管有机衔接等内容。
2.请技术人员带领参观食品检测实验室。
(四)见学人员: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选派3名学员代表(海河教育园1名)、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选派5名学员代表。
(五)组织要求
1.由委人事处牵头,干部训练学校组织,严明见学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市质检院做好参观见学实施保障工作,确保整个见学活动:安全、有序、实效。
2.见学人员既有学习任务,也有传达任务,各单位可以适当方式,组织本单位见学人员与首期培训班学员进行交流活动。
3.见学人员交通工具由所在单位统一解决,并提前到见学地点集合。
4.请各单位填写见学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6年1月5日前通过OA网发送委干部训练学校刘芳,电话:24458002。
二、网上普考
(一)应试人员:参加首期培训班修完规定的学时和课程的学员。
(二)普考方法和试题类型
1.学员登录“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点击“考试中心”→“当前任务”打开“首轮首期监管所集训班考试”进行答题、提交。每次考试时间60分钟,在开考时段内考试次数可不限,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普考题型分为判断、单选和多选三种题型。
(三)普考时段:2016年1月11日-15日,除检修维护等特殊情况外,普考时段学员每天 24小时都可以登录“干部培训系统“复习、考试。
(四)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在普考时段内,要周密做好普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学员复习和应试。要严格按照闭卷形式开展网上普考,为防止网上普考流于形式,本次普考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转入下期班跟班学习考试;对发现有替考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复习范围。学员登录“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点击“学习中心”→“学习任务”→“学习”打开“课后复习题”进行复习。
3. 干部训练学校负责出题和导入“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的“考试中心”,启动智能组配试卷和阅卷模板,实行一人一卷。
4.及时登统。普考时段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对学员考试成绩进行登统,载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5.普考在线操作出现技术问题,应按照先本单位后干部训练学校程序解决。
三、抽考
(一)抽考人员: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普考人员总数的10%整数确定抽考人员。
(二)抽考方法和试题类型
1.抽考采取纸质闭卷集中考试形式,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考场、统一阅卷。
2.抽考题型分为填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和论述六种题型,考试时间90分钟。
(三)抽考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2日(周五)下午2:30-4:00
2.地点:原市工商局机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四)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这次抽考既是对本期培训综合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营造我委良好学风的一项战略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委领导将到现场巡查,委人事处、干部训练学校负责监考。各单位要按“好中选优”原则选派抽考人员,考试复习范围不变。
2.抽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提前10分钟入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干部训练学校随本方案印发各单位抽考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附件2)及电子版准考证样本(附件3),请各单位负责干部教育培训部门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落实的抽考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通过OA网报委干部训练学校。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填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使用。为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将当场宣布考场纪律。
3.为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委将本次抽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个人前10名、单位平均分前3名的进行通报。
附件:1.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见学人员信息表
2.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人员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
3.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准考证样本
附件1
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见学人员信息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人员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
附件3
考 号:
姓 名:
单 位: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下午2:30-4:00
考试地点:原市工商局机关综合楼5楼
注:在“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首期市场监管所干部集中轮训班参观见学普考抽考工作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人〔2016〕1号)
各区县局、市质检院:
根据委《关于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干部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5〕28号)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就组织首期市场监管所干部集训班参观见学、网上普考、纸质抽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观见学
(一)见学地点:鉴于本轮集训主要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监管业务,经研究后决定,选择委直属事业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内设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此次参观见学地点。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我市设立的集产品检验、标准制(修)订、质量仲裁和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是目前本市食品检测设备最先进、专业技术力量最雄厚、检测结果最权威的食品检测机构。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
(二)见学时间:2016年1月8日(周五)下午2:00-4:00。
(三)见学内容
1.请院或中心领导简介中心承担检测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分类、检测流程、检测能力和技术监督与执法监管有机衔接等内容。
2.请技术人员带领参观食品检测实验室。
(四)见学人员: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选派3名学员代表(海河教育园1名)、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选派5名学员代表。
(五)组织要求
1.由委人事处牵头,干部训练学校组织,严明见学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市质检院做好参观见学实施保障工作,确保整个见学活动:安全、有序、实效。
2.见学人员既有学习任务,也有传达任务,各单位可以适当方式,组织本单位见学人员与首期培训班学员进行交流活动。
3.见学人员交通工具由所在单位统一解决,并提前到见学地点集合。
4.请各单位填写见学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2016年1月5日前通过OA网发送委干部训练学校刘芳,电话:24458002。
二、网上普考
(一)应试人员:参加首期培训班修完规定的学时和课程的学员。
(二)普考方法和试题类型
1.学员登录“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点击“考试中心”→“当前任务”打开“首轮首期监管所集训班考试”进行答题、提交。每次考试时间60分钟,在开考时段内考试次数可不限,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普考题型分为判断、单选和多选三种题型。
(三)普考时段:2016年1月11日-15日,除检修维护等特殊情况外,普考时段学员每天 24小时都可以登录“干部培训系统“复习、考试。
(四)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在普考时段内,要周密做好普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学员复习和应试。要严格按照闭卷形式开展网上普考,为防止网上普考流于形式,本次普考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转入下期班跟班学习考试;对发现有替考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复习范围。学员登录“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点击“学习中心”→“学习任务”→“学习”打开“课后复习题”进行复习。
3. 干部训练学校负责出题和导入“干部培训系统”界面的“考试中心”,启动智能组配试卷和阅卷模板,实行一人一卷。
4.及时登统。普考时段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对学员考试成绩进行登统,载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5.普考在线操作出现技术问题,应按照先本单位后干部训练学校程序解决。
三、抽考
(一)抽考人员: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普考人员总数的10%整数确定抽考人员。
(二)抽考方法和试题类型
1.抽考采取纸质闭卷集中考试形式,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考场、统一阅卷。
2.抽考题型分为填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和论述六种题型,考试时间90分钟。
(三)抽考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2日(周五)下午2:30-4:00
2.地点:原市工商局机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四)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这次抽考既是对本期培训综合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营造我委良好学风的一项战略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委领导将到现场巡查,委人事处、干部训练学校负责监考。各单位要按“好中选优”原则选派抽考人员,考试复习范围不变。
2.抽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提前10分钟入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干部训练学校随本方案印发各单位抽考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附件2)及电子版准考证样本(附件3),请各单位负责干部教育培训部门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落实的抽考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通过OA网报委干部训练学校。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填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使用。为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将当场宣布考场纪律。
3.为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委将本次抽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个人前10名、单位平均分前3名的进行通报。
附件:1.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见学人员信息表
2.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人员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
3.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准考证样本
2016年1月1日
附件1
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见学人员信息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人员员额和授予准考证号范围
单位 | 员额 | 授予准考证号 | 备注 |
和平 | 3 | 01-03 |
|
河北 | 3 | 04-06 |
|
河东 | 3 | 07-09 |
|
河西 | 3 | 10-12 |
|
红桥 | 3 | 13-15 |
|
南开 | 3 | 16-18 |
|
北辰 | 3 | 19-21 |
|
西青 | 3 | 22-24 |
|
东丽 | 3 | 25-27 |
|
津南 | 3 | 28-30 |
|
静海 | 3 | 31-33 |
|
宁河 | 3 | 34-36 |
|
武清 | 3 | 37-39 |
|
蓟县 | 3 | 40-42 |
|
宝坻 | 3 | 43-45 |
|
滨海 | 6 | 46-51 |
|
附件3
首期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所集训抽考准考证样本
考 号:
姓 名:
单 位: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下午2:30-4:00
考试地点:原市工商局机关综合楼5楼
注:在“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