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银监局关于设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分行空港商务园自助银行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2]254号
  • 发布日期:2012.06.06
  • 实施日期:2012.06.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保税区与保税管理


天津银监局关于设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分行空港商务园自助银行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2]254号)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分行空港商务园自助银行的请示》(津中银人〔2012〕9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分行空港商务园自助银行,地址为: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9号楼首层11号铺位。
  该自助银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该自助银行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
  此复。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