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科党[2015]35号
- 发布日期:2015.04.07
- 实施日期:2015.04.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政纪党纪
中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的通知
(津科党〔2015〕35号)
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为指导和推动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科委党委对换届选举有关程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及时报科委党委组织处。
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4]75号),现对2011年制定的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行修订。
一、基层党组织任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结合科技系统实际,各单位党组织任期如下:
科技系统局级单位(含副局级)党委每届任期4年,处级单位党委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每届任2年。
二、换届选举具体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并作出决议,向科委党委提出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确定换届选举时间,下届党委会和纪委会书记、副书记配置,委员构成、名额,党员大会议程等,并提前与科委党委组织处协商。
2、向科委党委提交《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单位全称)第×次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议程;应到会党员人数;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配置,委员构成、名额和差额比例;选举形式和选举办法。
(二)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上报工作
1、科委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会和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选举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候选人初步人选。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确定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不少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党委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到会,在认真听取推荐情况汇报和每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票决。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5、向科委党委提交《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内容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情况;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4份(任免理由填写换届选举;拟任职务填写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2)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一式2份;
6、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党员对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
7、印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8、选举单位将选举办法、大会议程、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报给科委党委,科技党委届时派员参加。
(三)开好党员大会
1、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2、由本届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3、由本届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通过《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5、通过《选举办法》。
6、推选(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7、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8、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按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9、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
10、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选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
11、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并填写计票结果书面报告,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
12、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13、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四)向科委党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第×次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内容为:
1、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情况应注明得票的被选举人,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2、当选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科委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附件:科技系统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登记表一式2份,并上报电子版。
收到科委党委批复后,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三、注意事项
1、党委、纪委同时换届选举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
2、局级党委单位(包括中央驻津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选举结果的报告都报给市委,科委党委提出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批复。
3、基层党组织是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其换届选举工作参照本程序进行。
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
2、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登记表
中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干部任免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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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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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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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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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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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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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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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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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免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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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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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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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核 度结 考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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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免 理 由 | 换届选举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 称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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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报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意 批 机 关见 |
| 行任 政免 机意 关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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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附件2 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侯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以姓氏笔画为序)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现任 职务 | 拟任 职务 | 籍贯 | 出生年月 (岁) | 学历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 时 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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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名册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的附件上报,一式两份。
附件3 科技系统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登记表
单位: 换届选举时间: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党内 职务 | 行政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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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党委、总支和独立党支部填写,作为选举结果报告的附件一式两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