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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关于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天津市工程地震研究中心)更名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地震局
  • 发文字号:津震发[2017]31号
  • 发布日期:2017.07.28
  • 实施日期:2017.07.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地震灾情


天津市地震局关于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天津市工程地震研究中心)更名的通知
(津震发〔2017〕31号)



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事业单位:

  依据《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天津市工程地震研究中心)更名的批复》(中震人函〔2017〕118号)文件,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天津市工程地震研究中心)更名为天津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其主要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

  特此通知。

天津市地震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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