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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宝坻区2018年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农[2017]29号
  • 发布日期:2017.09.18
  • 实施日期:2017.09.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土保持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宝坻区2018年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水农〔2017〕29号)



宝坻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宝水报﹝2017﹞140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宝坻区郝各庄镇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

  项目区位于宝坻区郝各庄镇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面积16.5hm2。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村中沟道治理工程

  包括沟道整治600m,混凝土衬砌5172m2,六棱植草砖衬砌4153m2,镀锌方管围栏1300m,便民桥7座,栽植木槿560株,栽植紫叶李560株。

  (二)村东沟道1整治工程

  包括沟道整治500m,栽植红果334株,栽植苹果333株,李子树333株。

  (三)村东沟道2整治工程

  包括沟道整治1000m,栽植红果666株,栽植苹果667株,李子树667株。

  (四)村北护村林建设

  包括栽植木槿600株,栽植紫叶李600株。


  三、工程概算

  经审核,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5.38万元。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照《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1号)文件规定,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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