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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医政[2012]708号
  • 发布日期:2012.11.30
  • 实施日期:2012.11.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艾滋病监测管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津卫医政〔2012〕708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有关单位、中央驻津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抗病毒治疗以及其他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国务院2012年印发)以及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4〕106号)、《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0号)、《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48号卫生部令,2006年印发)和《卫生部关于加强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23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抗病毒治疗以及其他医疗服务工作
  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是落实 “四免一关怀”政策,体现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关爱的具体措施,关系到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五扩大六加强”政策,高度重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得到医疗救治的权利,确保接触救治的医务人员自身安全。加强院内感染防控,确保医疗安全。

  二、提高艾滋病定点医院综合医疗技术水平,逐步扩大定点医院规模和数量
  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市传染病医院)、市海河医院为收治艾滋病定点医院。具体分工是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收治危重、重症机会感染、有伴发疾病或合并症的艾滋病病人,海河医院负责收治艾滋病和肺结核双重感染的病人。
  各定点医院要加强有关设备、设施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艾滋病综合医疗技术水平。
  市卫生局将根据艾滋病患者增加情况,逐步增加艾滋病定点医院床位,2年内增加一所定点医院。

  三、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转诊程序,严禁推诿或拒绝诊治艾滋病人
  (一)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首诊(问)负责制。艾滋病毒感染者罹患其他疾病,在那个医院就诊那个医院负责治疗。医院对门诊、急诊、住院和自愿咨询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要给予积极、科学、妥善地做好接诊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二)加强接转诊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接诊可疑HIV/AIDS患者处置流程(试行)》(津卫医政〔2012〕694号)、《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转诊流程(试行)》,(津卫医政〔2012〕704号)维护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权利。
  (三)规范艾滋病患者诊疗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天津市艾滋病诊疗和抗病毒药物管理方案》(津卫医政〔2012〕703号)确保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得到科学合理的医疗。
  (四)鼓励医务人员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开展志愿医疗服务工作,逐步扩大“阳光志愿者”队伍,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创造温馨和谐的医疗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做好职业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在手术前、有创检查前和输血前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05〕318号)的要求,对于在本院进行手术、输血和有创检查的患者,都要认真做好艾滋病抗体免费筛查检测工作。对于筛查检测阳性标本,要及时送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认。同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以及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卫疾〔2005〕76号)、《医务人员预防HIV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操作流程(试行)》和《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的处置流程(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医院职业防护和感染控制制度,科学制定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如出现意外要及时采取妥善处置。

  五、认真做好艾滋病宣传和干预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以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以刊播预防艾滋病核心信息,举办专家访谈、专题讲座、现场咨询活动,播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政策措施、普及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加强媒体沟通,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设置艾滋病知识宣传栏,张贴宣传画,认真做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掌握水平和积极救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预防职业暴露的意识。
  各区县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干预工作。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积极推动艾滋病干预进社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干预工作力度。

  六、加强培训,严格考核,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各区县卫生局要制定辖区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要将培训内容与“练兵比武”活动相结合,严格考核,提高培训效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艾滋病诊疗技能。
  医疗机构要建立贯彻落实艾滋病救治工作的自查制度和奖惩机制。各区县卫生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拒绝诊治、推诿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和当事医务人员。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县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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