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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全局系统参加“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1.12.01
  • 实施日期:2011.1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全局系统参加“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和市委农工委开展“天津精神”提炼总结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好全局系统开展“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提炼、总结和弘扬“天津精神”。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努力在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上形成最大共识,使提炼总结的过程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成为宣传展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特别是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过程,成为引导干部群众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引导干部群众热爱天津、建设天津、发展天津的过程,进一步坚定共建美好家园的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二、工作步骤
  按照市委和市委农工委的总体安排,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28日-12月10日):讨论提炼阶段
  1.组织开展“天津精神大讨论”。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干部职工回顾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奋斗历程,特别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成就,总结发展经验,研讨新时期干部职工共同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紧密联系农业系统工作特点,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围绕开展“天津精神”展开讨论,并搞好总结和提炼工作。
  2.组织参加“天津精神大家谈”。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公开征集“天津精神”表述语。设立专用信箱,广泛组织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等形式参与征集活动。邮寄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4号,天津市文明办,邮编300042;电子邮箱:TianJinJingShenTL@126.com。
  第二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评选确定阶段。
  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主要媒体将公开发布候选表述语,广泛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单位的理论宣传骨干积极通过邮寄选票、网络投票、电话投票、手机短信等形式参与评选。
  第三阶段(12月下旬开始):宣传弘扬阶段。
  组织好“天津精神”宣传弘扬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天津精神读本》。充分发挥基层宣讲员作用,开展“天津精神”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阵地宣传“天津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2.要广泛发动群众。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为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要注重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要加强活动引导。各单位要及时关注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局组宣处。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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