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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容办[2015]217号
  • 发布日期:2015.11.05
  • 实施日期:2015.11.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护林防火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津容办〔2015〕217号)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和***副市长的指示,抓好《2015年天津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全委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火灾事故,为全国和我市“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冬季天寒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大量增加,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剧增,节庆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量大,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进行部署推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火灾预防,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 “多合一”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严重隐患,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南翠屏公园山体、花苗圃、垃圾处理场、库房、出租屋、学校、宾馆、施工现场等消防监管难点,加强综合治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立即关停、从严整治、落实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处理及时、整改彻底。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整治场所包括学校、宾馆、公园、花市等。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理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等问题。重点整治场所包括垃圾处理中心、油料储罐及存储仓库、实验室药品库等。
  3.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重点整治场所包括委机关及各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办公场所。
  4.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学生宿舍和民工宿舍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公园和苗木基地未按要求设置专人日常巡查,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组织演练等问题。重点整治场所包括南翠屏公园山体、学生宿舍、民工宿舍、公园、花苗圃、食堂、后厨等。
  (三)继续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单位要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仓库、苗木基地、垃圾处理场、施工现场,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研究制定应急预案。
  2、制定落实消防计划。各单位要积极编制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计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备设施、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救援队伍等内容。加快消火栓、消防取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增补、修建工作,严格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3、落实“六个一”措施。各单位要推动重点区域落实“六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器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全部落实“六个一”措施。
  4、加快推进“市容园林委安全生产防控网”建设。各单位根据自身重点消防区域,构建即时监控、警示提醒、及时处置、有效管控、严厉追责“五位一体”的安防网,有效提升本单位消防防控水平,有力推动全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稳定实施。
  5、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快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加强对消防队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全员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发生火灾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和“三提示”要求。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五)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
  紧盯全国和我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防火专项检查,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两会”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9日前)。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冬春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进行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对照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加强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场所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力度,保证我委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沈毅任组长,霍永晟任常务副组长,由袁东升、刘峰、魏侠、王春霞、翟千德任副组长,成员有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和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信息传递、检查督导、总结验收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和分工分管,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区县属地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市容园林系统安全运行、运行安全。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1月9日前报委办公室,2015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柴亮;联系电话:28455015;邮箱地址:srylwbgs2015@163.com)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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