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村镇[2014]381号
  • 发布日期:2014.09.12
  • 实施日期:2014.09.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危险房屋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津建村镇[2014]381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各涉农区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为即将开展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和下一步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基础数据,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以下简称“农村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美丽宜居村庄”的工作目标,这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村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实现这一村镇建设的中长期任务,必须全面把握、评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和现有农村危房总体情况。各区县必须充分认识此次农村调查的重要性,提高认识,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主管区县长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倾斜和支持。各区县建委要制订调查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调查和录入任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对象是我市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以及照片信息等6类41项指标。
  农村危房现状的调查对象是本市各涉农区县各镇、街、乡行政区域内,符合住建部颁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C级和D级鉴定标准的农村危房。内容包括地址信息、户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房屋照片等8类35项指标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各区县成立农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建委和市农委共同负责此次农村调查总体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领导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市建委村镇处负责此次农村调查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是此次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县领导为组长,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区县建委,负责区县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分工
  1.市建委和市农委共同负责此次农村调查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主要职责为:制定全市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标准和政策;组织人员培训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协调落实调查经费;对各区县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审议;负责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区县建委和农委负责落实本区县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复核、汇总和整理各乡镇调查成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将调查数据录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信息系统。
  3、各乡镇政府是此次调查数据初步审核和录入的责任单位。乡镇政府要按照本区县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调查工作,要安排专人和包村干部成立工作组,组织各村委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建立调查信息档案,初审并录入调查数据。
  (三)调查填表责任单位
  村委会是此次调查工作的填表责任单位。负责本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危房信息采集工作,填表工作完成后,按村庄进行归集,经过确认无误后送交上级乡镇政府进行审核、汇总和数据录入。

  四、时间安排
  按照住建部的工作安排,此次农村调查均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并全部录入住建部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信息系统。为此,我们分成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7月30日前完成)
  1.召开全市农村调查动员培训会。
  2.各区县成立农村调查领导小组,制定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方案,各区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上报市建委村镇处备案。
  3.落实农村调查资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调查鉴定预算,由市财政从村镇规划专项编制经费中划拨各区县。
  4.确定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成的调查作业队伍。
  5.宣传。组织市、区有关媒体,对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
  (二)全面调查阶段(2014年8月1日-8月31日)
  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调查作业人员完成初步调查。由各村委会负责填写纸质调查表,拍摄照片。于8月底前将纸质表和照片电子版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对初步调查数据初审把关。
  (三)数据录入阶段(2014年9月1日-9月30日)
  乡镇政府将各村委会报送的纸质调查表格有关信息和照片录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
  (四)数据审查阶段(2014年10月1日-31日)
  区县建委对各乡镇录入系统的数据信息进行复核、补充、分类、汇总统计,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市建委村镇处。市建委村镇处根据区县上报情况,汇总全市情况,整理调查成果。
  (五)数据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30日)
  市建委和市农委成立调查验收工作小组,按一定比例组织抽查验收,采取自查、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复核、验收调查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
  因此次调查工作量大面广,涉及我市3600多个村庄和80多万户农村住房,调查任务异常艰巨。同时农村危房现状调查还要采取边调查、边定性判定危房的方式进行,更增加了相当工作量。各区县、乡镇、村一定要在统一部署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科学安排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及时上报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到人。遇到疑难问题,要查清情况、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市建委和市农委统一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
  各区县、乡镇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和农村危房调查的意义、作用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乡镇、村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作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切实做好调查作业前的培训,市建委将委托村镇建设协会对全市130个乡镇的所有调查作业人员开展调查培训,以保证每个调查人员准确了解掌握调查内容事项,尽量减少工作的反复,提高调查工作效率。
  (三)全面排查,不重不漏不误。此次调查要做到全而不漏,严格按照规定的调查内容,每个行政村、每一处农村危房都要排查到位,不走过场,认真逐项调查,确保覆盖率100%,切实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同时每一处农房还要按农村危房判定标准,由工作组逐一现场踏勘定性判定,不得出现严重的判定错误。
  (四)严肃认真,文明调查。调查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调查表中的调查内容到现场逐村入户调查,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和全面准确,保证不漏项,不错项。要现场拍摄有关照片,并做好信息表的对应标记。入户调查时要两人以上同行,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态度要礼貌,语言要文明。
  (五)开通服务热线,做好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按照住建部要求,本次调查数据需全部录入农村人居信息系统和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由于乡镇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且全市3600个行政村和约数万户危房的调查数据集中上传,对网络和服务器都有较高要求,因此市建委将委托专业软件公司,在9、10两个月时间内开通人工服务的调查热线,对全市农村调查做技术支持和统一维护。

  2014年9月12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