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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7]68号
  • 发布日期:2017.04.29
  • 实施日期:2017.04.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家产业政策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7〕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要求,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津政发〔2016〕2号)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天津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以创新、壮大、引领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环境营造为主要途径,聚焦高端制造、网络经济、生物经济、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构筑发展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产业新体系,为打造制造强市和全国产业创新中心提供强力支撑,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和策源地。

  (一)形成经济发展新支柱。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1.5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形成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一批高端产业链和集群。

  (二)形成产业创新新高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平台,突破一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占全市比重达到80%以上;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先发优势。

  (三)形成企业聚集新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母级”企业集团和一批充满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群,力争形成若干世界制造业500强企业。

  (四)形成产业服务新体系。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激励产业创新的政策更加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更加优化,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推动重点产业新跨越

  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需要,加快技术突破,提升创新能力,促进高端制造、网络经济、生物经济、绿色低碳和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发展壮大,实现向创新经济的跨越。

  (一)做强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打造制造强市。到2020年,产业产值规模达到9700亿元,建成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和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智能制造。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大型智能工程机械、输变电成套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突破高精度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等10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数字化控制等20项左右关键技术和产品。建设5家智能工厂和100个数字化车间。加快3D打印装备在航空航天、医疗器械、交通设备、个性化制造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内增材制造产业技术创新和应用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航空航天。发展空客系列大飞机、直升机、无人机、航空零部件和航空服务业。推动新一代运载火箭系列化生产和重型火箭项目建设,开展超大型航天器研制总装。突破飞机故障诊断与智能维修等15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无人机设计与总装集成等70项左右关键技术和产品。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轨道交通。大力发展地铁、轻轨、城际列车等新一代轨道装备。发展为高速铁路客车、重载铁路货车、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形成多系列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谱系。突破京津冀区域智慧交通一体化系统建设、车辆远程管理与云服务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海洋工程装备。发展海洋油气装备、临港机械、海水利用工程装备、海洋仪器设备等海洋工程装备,突破大型高倍浓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等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培育若干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搭建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临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东疆保税港区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和服务集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材料。研发石墨烯、碳材料、特种光纤、3D打印等战略性新材料,培育高性能稀土永磁、纳米、第三代半导体、新型显示等新型功能材料,发展轻质高强合金等高性能材料,做大绿色化工材料。突破新型能源材料等20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规模化制备等80项关键技术和产品,建设国内领先、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优信息技术,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到2020年,产业产值规模超过7000亿元,打造国内技术领先、产业链条完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信息技术核心产业。对接集成电路发展、人工智能创新等国家工程,重点发展集成电路、高性能服务器、基础软件、智能终端、基础元器件、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产业。实施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8-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等一批重点项目,突破海量信息处理等15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移动智能终端系统级芯片(SoC)设计、智能终端制造等130项左右关键技术和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互联网+”产业。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先进制造、普惠金融、高效物流、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医疗、教育服务、社会保障、职业培训服务、便捷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14个重点行动,建设互联网产业和服务应用集聚地。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实施“宽带天津”战略,提升互联网城市出口带宽和网络流量疏通能力,提高移动通讯网络覆盖范围,构建覆盖全市的城市无线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审批办、市通信管理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数据产业。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一批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可视化软硬件产品。发展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开展政务云大数据应用,构建数字出版、协同制造、安全生产等若干行业云平台。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精生物产业,培育生物经济动力。到2020年,产业产值规模超过22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生物技术企业和生物经济集群。

  生物医药与健康。发展抗肿瘤抗体、基因工程胰岛素、新型疫苗、生物试剂等生物技术药物和新型化学药物制剂,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化学药和高品质仿制药,推进现代中药国际化,提升壮大医疗器械产业,培育大健康等新兴业态。组织实施新药创制、精准医疗、干细胞转化、互联网医疗等重点科技专项,突破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28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高附加值的化学药物剂型改造等100项左右关键技术和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物制造。增强氨基酸、维生素、抗生素、益生菌等大宗发酵产品的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发展微生物基因组工程、酶分子机器、细胞工厂等新技术。推进生物基产品和绿色生物工艺的示范应用。发展新型生物环保关键技术,推进生物环保装备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物资源开发。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材料、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农用制品、海洋生物酶等领域。开展农林动植物等高产、优质、多抗、高效新品种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物柴油、航空生物燃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生物兽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新型动物疫苗和诊断试剂、生物饲料添加剂等新产品开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物技术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探索双向转诊、医疗联合体等新型医疗模式。鼓励生物技术在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治理、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废物资源化等领域拓展应用。(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大绿色低碳,支撑美丽天津建设。到2020年,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培育成为产值规模超千亿元的支柱性产业。

  新能源。发展绿色电池、风电、光热发电和光伏产业,突破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太阳能高效利用、燃料电池、生物质能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海上风电基础装备、风电机组控制、智能电网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装备。发展能源互联网,培育基于智慧能源的新业态。开展新能源在城市景观、公路交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推进新能源多产品联产联供技术产业化,积极参与国家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节能环保。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节能环保服务业,突破城市大气复合污染现象机理及防治等30项左右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以及大气环境遥感监测等80项左右关键技术和产品。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锅炉节能改造、节能信息化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推进高效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技术创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环保产业升级。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等再制造,加快建设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能源汽车。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突破驱动电机、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及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培育若干整车生产企业,形成多领域多系列车型的生产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公务用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以自用充电设施为主、专用充电桩为辅、公共快速充换电设施为补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建成我国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区、中国北方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特数字文化创意,创造引领新消费。到2020年,产业产值规模达到500亿元左右,形成各产业领域协同互动、技术先进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

  数字创意技术装备。加强空间和情感感知等基础性技术研发,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等核心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广播影视融合媒体制播等配套装备和平台,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促进企业运用数字创作、网络协同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数字内容。发展数字生活、数字医疗、数字教育、数字娱乐等新兴业态,培育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推广移动阅读、移动社交等应用。提高数字影视、网络文学、在线演出等数字内容的创作、研发与生产能力,形成一批优秀数字内容产品。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展览馆等。(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出版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设计。推动实施制造业创新设计行动,建设一批工业设计集聚区。发展第三方设计服务,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商业模式和服务设计中的应用,支持设计成果转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网络娱乐。支持研发手机游戏、社交网络(SNS)平台及动漫产品,促进视频分享、视频直播(点播)及视频门户等发展。鼓励多业态联动的创意开发模式,提高不同内容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娱乐精品。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产业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创新引领新优势

  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创新示范工程,形成高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支撑体系。

  (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高校等载体,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开源社区,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创新主体协同创新。加快建设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办好“双创”活动周。(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滨海光热发电研发中心、重离子医学诊疗研究中心等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吸引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津落户。建设先进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在建的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市级创新平台构建创新网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建设100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裂变”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企业整合资源、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引领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发展更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3%。(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筑集聚发展新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发挥现有产业集聚区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一)实施产业布局优化工程。充分发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工业园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等载体作用,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吸引重点企业和项目,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滨海新区建设重大制造和研发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产业。市内六区建设高技术服务集聚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知识密集型产业。环城四区重点发展智能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等产业,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和特色基地。远郊区域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资源,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生物技术、健康产业、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注重原始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一批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大力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推动产学研用联动融合。建设一批产业创新平台和孵化器,加强新兴产业原创性技术开发,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辐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集群。发挥现有产业集聚区作用,完善引导产业集聚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引资、引智、引技并举,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创新企业、研发机构、创新人才相对集中,促进不同创新主体良性互动,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协同开放新发展

  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推进京津冀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协作,积极融入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构建开放型产业创新体系。

  (一)打造京津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体。加强京津冀经济与科技创新联动,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体。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区域产业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加快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国家大学创新园区、蓟州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建设,构建“1+16”承接体系。建设一批京津联合科技研发中心、京津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协同创新合作载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港口优势,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资源,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经济、绿色低碳、数字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建设滨海新区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武清中欧产业园,形成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打造中欧高端产业领航区。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科技创新机构,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购买、转化、投资境外关键技术。鼓励科技园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在津设立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机构。(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

  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制度建设,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生态环境。

  (一)加强统筹推进。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等市相关部门参加,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实施清单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政策,形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服务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依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推进网上审批、“多项合一”、“多证合一”,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再造流程。深入开展“双万双服”活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提质增效升级。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力度,对已纳入统计体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强统计指导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办、市统计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政支持。统筹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企业发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创新创业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循环经济等支持力度。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政策。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创业创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金融服务、激励创新创业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以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和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金融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市场需求。统筹实施智慧城市、新型健康技术惠民、智能电网、城市能源互联网等应用示范工程,引领市场发展,带动产业整体提升。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探索“互联网+”、基因技术应用、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市场准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集聚创新人才。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行动,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外专千人”、首席外国专家等项目计划,引进战略科学家等外国高层次专家。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军民融合。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航空航天科技产业城,培育一批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和产品。面向航空航天、网络空间、核电装备、海洋等领域,整合军地科技资源,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重点支持新一代核电专用设备、高技术船舶、信息安全产品、光伏电池等的研发及产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试验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手段打造自有品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集聚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及动向监测。(市知识产权局等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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