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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东疆湾景区管理中心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12.31
  • 实施日期:2009.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东疆湾景区管理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东疆湾景区管理中心的批复》(津编事字[2009]117号)的有关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东疆湾景区管理中心,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称和性质

  全称为天津市东疆湾景区管理中心,为管委会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基本职能

  拟定景区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承担景区内的招商、经营秩序和安全管理、景区综合治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内设机构

  设置综合部和管理部。


  四、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经费来源

  为管委会差额预算。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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