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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6.07.20
  • 实施日期:2016.07.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务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请新录用公务员,务必按照以下具体时间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报到。

 报到时间

  报考国税局

 2016年7月27日

上午9:00

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临港经济区

 2016年7月27日

下午13:30

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2016年7月27日

下午15:30

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报到地点: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路线图见附件),联系电话:022-24465673。

  三、有关要求
  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时,务必按要求带齐以下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应届毕业生
  1.报到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身份证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提供团员证)
  (二)社会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
  1.毕业证
  2.学位证
  3.身份证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提供团员证)

  四、后续工作安排
  报到当天,新录用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后,由各单位统一带回安排工作。
  附:路线图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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