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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河干流为天津市重要的一级行洪河道,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北起海河开启桥,南至安阳桥,涉及左岸河段直线长度880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评价报告》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路线正确,资料翔实,成果可信。报告编制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报告的评价结论。
三、亲水步道全长917.97m(含步道平台,因局部折线弯曲,故比河道略长),其中沿现状码头段迎水侧亲水步道长751.50m,步道宽度一般为5.0m。在亲水步道沿线同时建设8处亲水步道平台,在原岸线边缘向河道内延伸宽度小于15m。亲水步道及步道平台顶高程为1.84-3.26m(大沽高程基准,下同),下部采用透空式高桩结构。
四、南段沿现状护岸挡墙段亲水步道长166.47m,步道宽度一般为6.5m。亲水步道涉及新建护岸挡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报市水务局审查。
五、施工前请携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到海河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六、施工中需接受海河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不得遗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提交竣工资料。
七、工程涉及第三人水事权益和其它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公司负责协调解决。
八、遇有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无条件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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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文字号:津水管[2015]114号
  • 发布日期:2015.11.03
  • 实施日期:2015.11.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水利设施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津水管〔2015〕114号)



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心商务区投资集团关于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请示》(滨海中投报〔2015〕161号)收悉。我局于2015年10月13日主持召开了《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查会,会议形成了《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海河干流为天津市重要的一级行洪河道,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滨河公园亲水步道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北起海河开启桥,南至安阳桥,涉及左岸河段直线长度880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评价报告》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路线正确,资料翔实,成果可信。报告编制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基本同意报告的评价结论。

  三、亲水步道全长917.97m(含步道平台,因局部折线弯曲,故比河道略长),其中沿现状码头段迎水侧亲水步道长751.50m,步道宽度一般为5.0m。在亲水步道沿线同时建设8处亲水步道平台,在原岸线边缘向河道内延伸宽度小于15m。亲水步道及步道平台顶高程为1.84-3.26m(大沽高程基准,下同),下部采用透空式高桩结构。
  该段附属设施为浮箱及趸船结构浮动码头,位于亲水步道外侧,通过铰接式联系桥与步道连接,共布置40个泊位。浮动码头采用定位桩固定,随水位涨落而升降,桩顶高程应高于设计水位,即3.65m,确保码头与定位桩安全连接。

  四、南段沿现状护岸挡墙段亲水步道长166.47m,步道宽度一般为6.5m。亲水步道涉及新建护岸挡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报市水务局审查。

  五、施工前请携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到海河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六、施工中需接受海河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不得遗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提交竣工资料。

  七、工程涉及第三人水事权益和其它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公司负责协调解决。

  八、遇有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无条件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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