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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
二、配合质检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特种设备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未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的90日时限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人,开展专项整治。
四、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彻底的检查。除检查锅炉、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外,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违规现象: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氛围。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努力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夯实思想基础。要通过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对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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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2]64号
  • 发布日期:2012.06.25
  • 实施日期:2012.06.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2〕64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办学单位,市教委直属学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市安委会制定了《天津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安生〔2012〕5号),提出从即日起到9月底,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


  二、配合质检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特种设备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未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的90日时限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人,开展专项整治。


  四、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彻底的检查。除检查锅炉、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外,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违规现象:

  1.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2.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违规现象;

  3.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

  4.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以及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对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提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也要一并重点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制订整改方案。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氛围。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努力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夯实思想基础。要通过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对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这项工作。

  请各单位9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教委保卫处(收件邮箱edubaoweichu@163.com)。

  联系人:王著名;联系电话:83215167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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