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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吉林商会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发文字号:津合联络[2016]3号
  • 发布日期:2016.01.08
  • 实施日期:2016.01.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社团管理


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天津市吉林商会的批复
(津合联络〔2016〕3号)



天津市吉林商会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天津市吉林商会的申请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发起成立天津市吉林商会,由我单位作为你会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同意你们拟定的《天津市吉林商会章程(草案)》,及理事会、社团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接此批复后,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特此批复。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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