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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2.06.20
  • 实施日期:2012.06.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精神文明建设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天津市质监系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天津市质监系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精神,结合天津市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细化《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要求,开展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努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坚持道德教育与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改进,开展三查三整两建:全面排查监管产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全面排查生产企业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全面排查天津质监自身工作和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窗口单位、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严整治,对发现的企业管理不规范、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立即认真整改,对发现的内部工作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大力整顿;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报告制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

  1.乳制品。排查三聚氰胺、阪崎肠杆菌、黄曲霉毒素M1、β-内酰胺酶、工业明胶、抗生素等问题。

  2.肉及肉制品。排查“瘦肉精”、工业明胶、病死畜禽肉、抗生素等问题。

  3.食用植物油。排查“地沟油”、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以及掺假等问题。

  4.酒类。排查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5.调味品。排查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6.蜂蜜。排查掺假以及氯霉素超标等问题。

  7.蜜饯。排查超量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等问题。

  8.食品添加剂。排查食品用香精中塑化剂是否超标,食用明胶铬含量是否超标。

  9.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排查是否使用废旧回收料进行生产,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标注。

  10.化妆品。排查美白祛斑化妆品汞等重金属、激素含量超标等问题,排查染发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染发剂问题,排查儿童洗浴用品甲醛、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

  (二)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特种设备。

  11.农资类。重点产品为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等。化肥和农药排查有效成分不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农机配件排查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植保机械和轮式拖拉机排查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等问题。

  12.建材类。重点产品为建筑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建筑混凝土预制管桩、砖、水泥等。以用于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的建材为重点,排查生产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质量问题。

  13.装饰装修材料类。重点产品为油漆、涂料、粘合剂、人造板等。排查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14.汽车配件类。重点产品为轮胎、刹车片、制动液、安全玻璃、灯具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5.玩具类。重点产品为塑胶玩具、电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汽车玩具、童车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偷工减料、有毒有害填充物、漆涂料有害成分超标、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6.学生文具类。重点产品为中小学生用笔、橡皮、绘图用尺、文具盒、涂改液等。排查产品中铅、汞、砷等可迁移元素及甲醛、苯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问题。

  17.妇幼用品类。重点产品为妇女卫生巾、婴幼儿纸尿裤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

  18.家具类。重点产品为板式家具、实木家具,尤其是儿童家具等。排查材质、粘合剂、软体家具染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问题。

  19.被服类。重点产品为儿童、婴幼儿服装,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用絮棉被等。排查掺杂使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填充物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20.消防产品类。重点产品为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无证生产和产品可靠性等问题。

  21.车用油品类。重点产品为汽油、柴油、润滑油等。排查违法添加物质、有效成分不足、虚标辛烷值、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以及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等问题。

  22.电线电缆类。重点产品为绝缘电线、耐热电线、6~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中压交联电缆)。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无证生产,以及偷工减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规定、掺杂使假等问题。

  23.家用电器类。重点产品为白色家电、小家电、插头插座等。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产品认证制度,高压系统的可靠性、能效标识不符,插座的材料、结构及配线质量等问题。

  24.电动工具类。排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无证生产等问题。

  25.电梯及电梯配件。重点为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和保障房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以及电梯配件制造企业,排查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不符等问题。

  26. 气瓶。重点为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的充装站和检验站。排查充装站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或报废气瓶(螺丝瓶),检验站违法翻新改造和买卖废旧气瓶,以及车用气瓶安装单位无证安装等行为。

  27.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排查是否按规定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生产;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或超过报废期限仍在使用等问题。

  28.承压设备用锻制法兰、锻制管件。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许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重点是企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贴牌生产、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业“潜规则”。

  29.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排查特种设备培训、发证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考核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无证操作等。

  (三)队伍建设。

  30.思想作风。通过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排查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不强、道德诚信意识淡化等不良倾向。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31.党风廉政。分析质监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排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政准则》,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深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

  32.干部选拔任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离任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不够到位,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回应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社会咨询不认真、不负责,甚至敷衍塞责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加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认真受理社会咨询和信访投诉,做好答复工作。

  33.财务管理。梳理计财工作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排查经费使用、项目实施、财务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挪用专项经费、违规建设项目和其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政府采购、收费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4.政风行风建设。排查各单位、各部门是否存在庸、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是否存在乱发证、乱评比、乱发牌匾、乱收费等问题;排查所属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受理检验、超资质出具检验报告,甚至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问题;排查抽采样管理、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职业操守、依法开展法检业务、规范开展委托业务等工作方面的风险。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入组织开展行风互查活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风行风创建工作。

  35.内部管理。排查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境)经费、出国(境)审批管理,以及舆情研判和应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排查信访、保密、通讯、消防、安保、办公秩序及设施、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餐饮安全、防灾减灾,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存在的风险。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加强教育,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项规定,强化外事纪律要求。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严密监测网络舆情,健全新闻应急机制。监督检查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风险研判和处置。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和完善风险研判处置工作机制,规范风险管理程序和措施。加大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力度,按照高、中、低档风险等级,建立应对处置预案。各类产品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必须在依法核准后依法查处。严格规范风险信息公开工作,风险监测信息及分析结果等不得随意发布。

  (二)推进依法行政。要增强法治意识,对内依法管理,对外依法行政,既不回避潜在的风险点,又不随意扩大未经研判的风险。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得设置不合法条件要求,妨碍监管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建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报告制度,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如实报告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把关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对企业隐瞒不报、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强化基层基础。要认真落实总局两个专项行动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将两个专项行动列入天津质监系统重要工作日程。全系统要加强指导,根据实际情况,抽调人员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工作。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基层一线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为防控质量安全风险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四)保证信息畅通。全系统要按政务信息报送渠道报送两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

  各单位和各处室的阶段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出的重大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风险要专题报告。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此文与《关于印发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质技监局办〔2012〕271号)结合起来同步执行,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该活动总结报市局办公室董玉林同志OA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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