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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3]50号
  • 发布日期:2013.07.04
  • 实施日期:2013.07.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纪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3〕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纠风办)

  2013年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二次会议、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政风行风最好的地区之一,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营造良好环境。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居民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的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合法,发挥实际效用。(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做好"三农"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牵头单位:市农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法制办)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
  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教委,参加单位:市纠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六、继续做好其他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国土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

  七、扎实推进以服务标准化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津纪发〔2013〕13号)。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认证复证工作。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推进源头治理。通过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八、以评促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多维评议、指标测定和问卷调查评议、千家企业评议、纠风工作志愿者评议、新闻媒体评议、基层群众评议五个维度指标评议测定的方法,对全市4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公共服务标准化、诚信和职业道德、廉洁从政(从业)七个方面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评议,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推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责任部门:市纠风办、各区县纠风办、各有关单位)

  九、加大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导致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纠风工作,把纠风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工作的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工作志愿者等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不正之风问题得到解决。继续办好"行风坐标"节目,发挥政策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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