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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企业。经国家审核(第三批):本市大神堂、大港马棚口(一、二期)、大港沙井子(一、二期)、生态城蓟运河口风电场,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公司(汉沽)、晨兴力克环保有限公司(青光)发电项目,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范围(附件一)。
二、垃圾折算。根据国家规定,本市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本市: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公司(汉沽)、晨兴力克环保有限公司(青光)和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场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每吨生活垃圾折算的上网电量为280千瓦时。
三、统计核实。垃圾发电企业要做好垃圾处理折算电量的资料在册统计等工作,并在每半年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资料、数据以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进行核实确认,通知电网公司执行(附件二)。
四、实行条件。垃圾发电企业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当折算的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 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的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
五、电价标准。垃圾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执行全国统一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即: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由市电力公司负担每千瓦时0.10元,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六、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保存和及时上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垃圾发电项目上网交易(折算)电量、电价附加征收、配额交易、补贴资金结算和接网工程资金支出等相关资料,并建立台帐。对企业虚报、不据实统计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取消相关电价补贴,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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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确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企业、制定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发改价管[2012]1399号
  • 发布日期:2012.12.24
  • 实施日期:2012.12.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能源行政复议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确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企业、制定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2〕1399号)



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确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新增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现就本市确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企业、制定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企业。经国家审核(第三批):本市大神堂、大港马棚口(一、二期)、大港沙井子(一、二期)、生态城蓟运河口风电场,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公司(汉沽)、晨兴力克环保有限公司(青光)发电项目,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范围(附件一)。


  二、垃圾折算。根据国家规定,本市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本市: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公司(汉沽)、晨兴力克环保有限公司(青光)和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场垃圾处理量折算上网电量,每吨生活垃圾折算的上网电量为280千瓦时。


  三、统计核实。垃圾发电企业要做好垃圾处理折算电量的资料在册统计等工作,并在每半年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资料、数据以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进行核实确认,通知电网公司执行(附件二)。


  四、实行条件。垃圾发电企业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当折算的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 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的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


  五、电价标准。垃圾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执行全国统一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即: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由市电力公司负担每千瓦时0.10元,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六、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保存和及时上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垃圾发电项目上网交易(折算)电量、电价附加征收、配额交易、补贴资金结算和接网工程资金支出等相关资料,并建立台帐。对企业虚报、不据实统计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取消相关电价补贴,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新增确认名单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新增确认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装机容量 兆瓦

1

天津津能风电公司滨海新区汉沽大神堂风电场26MW发电工程

天津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

 

2

龙源天津大港马棚口风电场49.5MW发电工程

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5

 

3

国电洁能天津大港沙井子风电一期49.5MW发电项目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9.5

 

4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公司生态城南部片区蓟运河口风电场4.5MW发电工程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4.5

 

5

国电洁能天津大港沙井子风电二期49.5MW发电项目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9.5

 

6

龙源天津大港马棚口风电场二期49.5MW发电工程

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5

 

7

天津环保产业公司滨海新区垃圾焚烧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

 

8

晨兴力克北辰青光生活垃圾焚烧12MW生物质发电工程

天津晨兴力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0

 

9

合计

 

270.5

 



  附件2:
  201 年垃圾焚烧发电有关情况统计表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  千瓦
  核准时间: 年 月 投产时间: 年 月

月份

垃圾处理量   (吨)

折算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实际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折算电量占实际上网电量比

垃圾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常规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价   (元/千千瓦时)

实收电费   (万元)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为280千瓦时。
  2、以折算上网电量(列2)占实际上网电量(列3)的比重(列4),确定垃圾上网电量(列5)。如列4<50%,列5=0;50%<列4<100%,列5=列2;列4>100%,列5=列3。
  3、常规上网电量(列6)=实际上网电量(列3)-垃圾上网电量(列5)
  4、实收电费(列7)=实际上网电量(列3)×上网电价(列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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