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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56号
  • 发布日期:2013.05.06
  • 实施日期:2013.05.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牧业管理

天津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56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校园环境,扎实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除害防病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根据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任务,借助学校教育阵地的优势,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主要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努力引导师生树立良好的生活方式。通过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进一步巩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成果,为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力求本年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健康文明水平。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25个爱国卫生月,4月6日为爱国卫生宣传日。各级各类学校要牢牢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认真安排好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把宣传重点放在《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病媒生物防治、慢性病控制健康促进和构建无烟校园等内容上。各单位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开齐开足健康课程,切实安排好课时,抓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同时,要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健康教育内容,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使学生不断获得卫生知识,养成各种卫生习惯,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全面开展校园卫生清整,扎实推进创卫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区标准》要求,动员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并结合各自工作计划,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定期对室内外、学生、职工食堂、休息室、宿舍、库房、厕所以及垃圾箱桶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垃圾杂物和脏乱死角,完善校内环卫设施。没有命名市级卫生区的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加强日常卫生管理,认真寻找差距;已命名市级卫生区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验工作,继续巩固成果,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反弹滑坡。市教委将会配合市爱卫办做好暗访抽查工作。

  (三)加强食堂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健全食堂人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要健全食堂卫生消毒、验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原料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要对学校餐饮场所定期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消毒、垃圾密闭收集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四)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好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对学生食堂、教学楼,宿舍等重点部位强化工作的督查力度。要按照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科学合理使用药械,力求取得实效。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爱卫办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特点和优势,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提升师生卫生自律意识作为工作的重点,使其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与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全面迎接各区、县爱卫办在"五一"前后开展的卫生大检查活动。

  (三)开展督查,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效果,各有关单位要对其内部卫生进行自查自验,同时市教委也将对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画、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在广大师生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活动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同时,按照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4月1日至5月15日)。各学校根据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开展自查、互查、抽查等考评工作,以理想效果迎接各区、县爱卫办的卫生大检查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各区、县教育局、高校及直属学校要在活动结束后,于5月31日前将单位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市教委后勤处。

  联系电话:83215151,83215308(传真)

  邮箱:jwhouqinchu@126.com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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