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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关于评选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 发布部门: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5]15号
  • 发布日期:2015.03.10
  • 实施日期:2015.03.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院校与教职员工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关于评选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5〕15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高校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提高辅导员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开展"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3月15日前为学校评选、推荐时间,3月至6月为市级评审时间。

  二、评选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中工作满两年的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数量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100名,并从中推荐若干"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入围人员。入围人员通过参加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确定2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通过演讲投票的形式评出1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

  四、评选条件
  (一)"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辅导员职业能力,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注重对大学生不同群体的分类指导,认真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善于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开展研究,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4.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教育,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
  5.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广泛爱戴。
  6.任职以来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至少有一年获得 "优秀",且其他年份考核为"称职"(含)以上。
  7.受到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除具备"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条件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艺术,在天津市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奖,在辅导员岗位上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工作经验值得在全市高校推广,所带班级(或年级)多次获校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五、评选步骤
  (一)评选产生"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
  各学校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组织开展本校的"优秀辅导员"评选。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学生评价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切实将那些深受学生喜爱、群众认可的优秀同志选拔出来。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最后确定"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 推荐人选名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对各高校上报的"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
  (二)推荐产生"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入围人选
  各高校从推荐的"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中推荐重点人员(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3人及其以上的高校重点推荐2人,名额分配2人及其以下的高校重点推荐1人),作为"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入围候选人,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参加天津市普通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三)组织天津市普通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根据辅导员的职业能力要求,通过比赛的形式,从政治素质、应知应会、沟通组织、班情熟知等方面全方位考察辅导员的综合能力,在职业能力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前20名辅导员获得"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资格,其他参赛辅导员授予"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入围奖(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将在3月内举办,具体组织方案另行通知)。
  (四)评选产生"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评审会,由各高校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学生部(处)负责同志、一线辅导员和在校学生组成评审团,通过 "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业绩展示、评审团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评选出1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其他参评辅导员授予"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提名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中办59号文件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有效手段。各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校内评审推荐工作,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严格评选程序,积极开展推荐
  要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切实体现学生的评价主体地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辅导员选拔出来。
  (三)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博等多种途径扩大宣传,在全校广大学生工作干部队伍中,进一步营造努力工作、争当先进、勇创佳绩的氛围,号召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加强自身素质提升,全面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对获得"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进行表彰。

  七、报送须知
  各高校推荐的"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要按要求填写上报"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各高校重点推荐的人选除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外,还需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重点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请于3月15日前将所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教委德育处。
  联系人:杨 明。
  电 话:83215152、83215265。
  邮 箱:天外天邮箱。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2."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重点推荐表
  3."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是否重点推荐

是□ 否□

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

 

现任

职务

 

 

政治

面貌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空间不够可另附纸)

 

 

 

 

 

 

 

任职以来历年考核结果

 

  

 

所 在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 教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请反正面打印此表格并一式三份        制表单位:市教委德育处

  附件2 “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重点推荐表

姓名

 

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

 

所负责学生数

 

学校

 

院系

 

联系电话

 

职业

特长

(填写所获职业技能证书名称或在职业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中所获名次等)

本人

所获

校级

及其

以上

表彰

(填写表彰时间、荣誉名称、颁发单位,含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情况)

学生

所获

市级

及其

以上

表彰

(填写表彰时间、荣誉名称、颁发单位)

发表

文章

情况

(填写文章名称、刊物名称、第几作者、是否核心期刊)

参与

课题

情况

(填写课题名称、第几作者、课题类别)

 

 

 

(填写突出的业绩成果)

        

  注:内容较多时请选代表性填写,不得加页

  附件3 “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学校

名额

分配

学校

名额分配

南开大学

5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

天津大学

5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1

天津师范大学

4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

天津科技大学

4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

天津理工大学

4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1

天津工业大学

4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1

中国民航大学

4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1

天津医科大学

2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

天津中医药大学

2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天津城建大学

2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天津财经大学

3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

天津外国语大学

2

天津市艺术职业学院

1

天津商业大学

2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天津农学院

1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1

天津体育学院

1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1

天津音乐学院

1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1

学校

名额

分配

学校

名额分配

天津美术学院

1

天津体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1

天津职业大学

2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2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1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1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1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2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2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1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1

天津天狮学院

1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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