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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0]55号
  • 发布日期:2010.05.27
  • 实施日期:2010.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要求和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实现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服务月活动由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统一领导,市对外开放办和市对内开放办
  (以下统称市开放办)负责组织实施。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要求,围绕"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活动主题,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开放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按照统一组织、分口实施的原则,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活动。主要活动内容:
  (一)服务千家企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筛选不少于10家重点企业,上门听取意见,开展重点服务,解决服务效率问题。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服务程序、服务时效、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政府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做到该减的手续一律减掉,能缩短的时间一律缩短。
  (二)服务"双百"项目。市对外开放办确定100个全市重点拟增资项目和100个拟开工建设项目,建立服务促进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采取落实责任、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有力措施,促进"双百"项目顺利落实。
  (三)举办政策宣讲日活动。6月份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新政策、宣传新措施、提高企业对新政策认知度的宣讲日。市商务委、市国税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解读和进口付汇核销制改革两场培训,举办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出口退税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三场政策宣讲。
  (四)举办服务接待日活动。6月份第二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全市集中受理企业投诉、接受企业咨询的服务接待日。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企业政策业务咨询和投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在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本辖区企业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投诉;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集中地点受理一批本辖区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新闻媒体公布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开展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服务月活动热线电话。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受理全社会的公开投诉和咨询。
  (五)开展企业座谈活动。6月份第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市长(区县长)座谈日。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内外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服务行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对个案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落实。各区县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召开重点内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建议,解决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六)下放外资项目审批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下放外资项目审批的具体意见,并完成报批工作。
  (七)提高通关效率。扩大进出口商品"一单两报"和舱单传输平台系统的应用范围。建设天津口岸公共电子支付平台和海空两港电子放行系统,不断推进无纸通关的进程。推行"天津口岸直通模式",提高特殊监管区域通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通关环节,方便企业,不断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八)加强银企合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围绕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利用"融洽会"平台,采取银企见面、项目对接等形式,开展相应的银企对接活动。
  (九)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组织两场企业与市有关院校的招聘对接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用工招聘政策措施,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十)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会同各行业协会要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力度,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公开服务流程,规范收费标准,使各中介服务机构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大行政督查力度。开展涉及企业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推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在市和区县两级建立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服务协调机构,深入内外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制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天津政务网、商务网等各类媒体对服务月活动情况及成效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15日)。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开放办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中旬市开放办对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完善提高,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措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市区县联动、重抓本级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日报、协调会、巡回检查三项制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盯、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二)突出重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关键、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注重实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督促推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各级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组成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督查。
  (五)营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工作氛围。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开放办编发《服务月活动简报》,向全市通报活动情况。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市开放办。
  市对外开放办公室联系电话:23028279;传真:23201769、23028278;电子邮箱:tj_fwy@126.com;联系人:穆生军、王建武。
  市对内开放办公室联系电话:27229616;传真:27229616;电子邮箱:rcsctj@163.com; 联系人:刘金星、刘志刚。

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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