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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2017.05.16
  • 实施日期:2017.05.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公司综合规定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河北省环保厅、河南省环保厅:

  位于我市滨海新区境内的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87.5吨废催化剂(HW50),拟于2017年9月20日前转移至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路线: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濮阳市-新乡市-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途经贵省地界。

  特此函告。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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