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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入境游客在华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旅游局
  • 发文字号:津统[2015]8号
  • 发布日期:2015.04.14
  • 实施日期:2015.04.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统计指标与统计调查

天津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5年入境游客在华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津统〔2015〕8号)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有关星级宾馆饭店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旅办发[2015]37号)要求,我市将于2015年4月至7月开展入境游客在华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受天津市旅游局委托,该项调查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天津市旅游局和天津市统计局对调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调查工作,并为调查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

  二、承担部分调查任务的有关星级宾馆饭店,要按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2015年调查问卷的内容与2014年基本相同,调查任务应在4月至6月间每月平均分配调查问卷,不能集中突击完成问卷调查。

  三、在主要入境口岸进行的抽样调查的时间定为2015年5月至6月之间。请天津市公安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及有关单位给予大力协助,妥善安排,确保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旅游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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