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成立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市级数据审核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执[2013]165号
- 发布日期:2013.06.06
- 实施日期:2013.06.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成立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市级数据审核小组的通知
(津国土房执〔2013〕165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蓟县地矿局:
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发挥省级作用,强化数据审核”的要求,我市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实行市级审核制度,对区县级报送的各类数据、表格开展成果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审核小组成员
(一)土地卫片数据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成立五个土地卫片数据审核小组:
1.第一组:吴高扬、柴森。负责区县:武清区、蓟县;
2.第二组:刘宏飞、李贵周。负责区县:滨海新区、津南区;
3.第三组:任国强、焦捷。负责区县:西青区、静海县;
4.第四组:刘立东、刘洪宇。负责区县:东丽区、宁河县;
5.第五组:宋涛、王少勃。负责区县:北辰区、宝坻区。
(二)矿产卫片数据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成立一个矿产卫片数据审核小组:
成员名单:安桐林、温小军、郑文龙、何宝良。
二、数据审核小组工作职责
(一)数据审核
审核小组负责对相关区县上报的卫片数据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图斑合法性判定、数据逻辑关系等。对于未按要求上报的数据成果,责成纠正。
(二)交流情况
各审核小组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数据审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流沟通、研究解决,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数据汇总
及时汇总各区县上报的数据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我市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需要,按时提供所负责区县的相关数据汇总信息和数据明细。
(四)数据报送
对各区县上报的数据完成市级审核,确定准确无误后,在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确认通过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数据真实
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的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要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审核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市局。
(二)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执〔2013〕127号)附件2“天津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审核方案”做好本区县数据审核工作,市级数据审核小组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对未按该审核方案做好初审工作且问题较多的区县将以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所在区县卫片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各区县对市级数据审核小组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