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容人[2017]201号
- 发布日期:2017.06.13
- 实施日期:2017.06.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公司综合规定
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会宾园关于撤销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心的请示。请认真做好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的财务审计及财产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及时将公司清产核资报告、债权债务清理、人员安排等有关事项报委计划处、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津容人〔2017〕201号)
天津市水上会宾园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会宾园关于撤销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心的请示。请认真做好天津市湖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的财务审计及财产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及时将公司清产核资报告、债权债务清理、人员安排等有关事项报委计划处、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