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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邮政局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9]138号
  • 发布日期:2009.09.27
  • 实施日期:2009.09.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邮政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邮政局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邮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工商局《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农村邮政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缺乏农业科技支撑,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贯彻落实全国推广山东邮政发展农村物流经验现场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设施农业初具规模,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等问题日益显现,尤其是农资产品层层加价、农产品优质不优价问题凸显,成为影响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能够有效实现农村与城市、菜园子与菜篮子、农民致富与市民减负的三个对接。

  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服务"三农"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邮政企业加强与农技部门合作,利用邮政服务"三农"网点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我市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1年,建成1900个邮政"三农"服务站,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覆盖我市农村的邮政物流体系,使邮政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发展农村邮政物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李文喜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农委、市邮政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邮政公司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置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邮政公司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力争在2011年底之前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电局(所)补建工作。要将农村邮电局(所)规划纳入全市邮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市规划局在规划的编制工作中给予指导和支持。市国土房管局依法以划拨方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设立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区县、乡镇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的项目,由市级财政支农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市交通港口局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邮政"三农"服务站的建设工作,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做好村邮站与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资源、功能的整合。
  (三)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市商务委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站拓展经营范围,在现有各类便农邮政业务基础上,通过与"三进工程"(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进乡镇、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进村庄、农副产品进市场)及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等工程相结合,积极叠加农业技术、教育培训、信息发布等功能,将邮政"三农"服务站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金融服务、非处方药品、小型家电、农村日用消费品、科技信息、文化娱乐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市工商局要支持邮政企业积极进入"三农"市场,利用资源优势,与传统农资经营部门强强联合,拓宽经营领域,与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具有资金实力或其他技能的企业和个人联合,以加盟连锁形式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资经营或农资物流经营。支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站经营化肥、农药、农膜和种子等农资产品,直接申请经营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和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种子的,可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直接到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8号)的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邮政"三农"服务站经营农药的人员,要参加并通过农业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
  (四)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加大对我市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市工商局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站,可持市级邮政企业同意连锁经营的相关文件及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市级邮政企业跨区县设立多个分支机构或连锁门店的,由工商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要件、统一程序、统一办结模式,开展集中办公,实行团体化登记;允许邮政企业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站委托所在地区县邮电局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市商务委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将符合"三进工程"建设标准的邮政"三农"服务站列入支持范围,并鼓励市邮政公司申报"三进工程"承办企业;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市场(超市)等业务;支持邮政为"三进工程"承办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五)鼓励邮政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邮政服务"三农"的特性,积极培育邮政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相关强农惠农政策。
  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资质的农村邮政物流企业,其用于"三农"物流服务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市财政支农资金给予适当贴息。邮政企业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按照我市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可申请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市工商局在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中对申报著名商标的邮政企业给予支持,引导邮政企业注册商标、商号一体化,实施商标、商号双重保护,促进邮政产业品牌建设。
  (六)支持邮政服务"三农"信息网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连锁经营信息系统建设,在终端设备及线路费用方面对每个邮政乡镇农资配送中心和邮政"三农"服务站给予5000元专项补贴。市农委结合国家信息村村通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天农网、天津农业信息网、天津畜牧兽医信息网、天津农机信息网和"三电合一"(通过电视、电话、电脑三种方式传播农业信息)等网络资源,做好有关网络与邮政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扩大农村邮政物流的服务内涵、服务品种和规模。
  (七)为农村邮政物流提供农业科技支撑。市农委要充分利用农业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牵头组建专家团队,根据农时的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对邮政员工和"三农"服务站等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农业科普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造就一批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为邮政"三农"服务站提供测土配方等相关资料,引导农户科学种植,并在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
  (八)加强邮政服务"三农"监控体系建设。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与邮政企业联合建立政府监管加邮政内控的管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重要节点检测站,在市场秩序、合法经营、产品质量等方面对邮政企业实行严格监管。邮政企业要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相关操作规程,通过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对业务流程各环节实行全程控制,把好产品入门关、质量关、渠道关、销售关、售后关、考核关,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使邮政成为服务"三农"体系中农民可以信赖、政府可以依靠的骨干力量。
  (九)加强规划引导工作。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引导。要与现行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充分衔接,形成互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农业的区县要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站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

  四、有关要求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确保取得实效。
  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整合相关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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