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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1.05.20
  • 实施日期:2011.05.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塘沽、汉沽、大港城乡一体办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严厉打击农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滨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津滨安生〔2011〕4号),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严厉打击农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滨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津滨安生〔2011〕4号),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深化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抑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农业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重点加强农机、渔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证驾驶、无证经营建设和无证渔船的作业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工作上一抓到底,积极维护新区和谐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渔业安全方面,一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渔业生产安全的宣传力度,制定和落实管理措施,杜绝渔业生产事故;二是认真做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休闲渔船、远海生产船只、渔业辅助船舶的管理及检验力度,严禁“三无”或“三证”不齐的渔船进行渔业生产。所属船只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救生、号灯号型、通导设备,确保出海船只处于适航状态;三是坚持属地化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辖区管理,行业配合,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进一步健全预防和自救体系,渔船安装气胀救生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渔船编队生产的组织作用,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组织施救,并做到渔业安全通信畅通运行,信息及时准确、有效传递;五是涉外渔业生产单位要切实提高渔民遵守协定的自觉性和执行协定的应对能力,防止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对每一艘运输船和流刺网渔船的船主、船长进行专门教育,使渔民尽快熟悉掌握入渔程序规则的新变化和新动态,防止违规事件的发生。

  在农机安全方面,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提前部署,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二是针对各类无牌证的拖拉机及驾驶人、未按时参加总检审验的拖拉机及驾驶人、拖拉机超载、载客、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庭院、田间、地头对农机违章违法现象进行治理,深入农业机械的作业、转移、停放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并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整改;三是深入开展 “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采取抓点带面的方式,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组织力量深入各镇(街)推动“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工作;四是做好农机打假工作,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配件销售和农机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时间步骤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严打氛围。

  二是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各有关部门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隐患、问题进行整顿、改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是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实效,迎接区安委会检查,并于7月1日前报送专项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严打行动顺利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入手、对现场隐患、安全措施落实、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立体式”、“地毯式”、“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力求在检查形式上创新,在检查深度上拓展,在检查力度上加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作业,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安全生产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同时,还要注意活动中信息的积累,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将活动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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