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市地震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地震局
  • 发文字号:津震发[2017]22号
  • 发布日期:2017.05.17
  • 实施日期:2017.05.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天津市地震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震发〔2017〕22号)



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自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用力,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今年5月份开始,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先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也将于8月底9月初在天津市举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式的严峻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解决前一阶段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应查未查、台账不全或不准,安全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阶段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报表未报送或未按时报送等问题。当前,天津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阶段即将完成,建章立制和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即将开始,各部门、单位在认真完成好各阶段任务的同时,从即日起至9月底,要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突出重点,加大各重点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部门、单位在继续对之前大排查大整治中明确提出的重点进行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大风等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尤其要注意汛期、危化品存放和使用、工程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时间和地点点位开展排查整治。各部门、单位要理清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重点点位,及在特殊时间段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例如:汛期办公楼内涝问题、大风天气下楼体外沿脱落问题等。

  各部门、单位除对所在区域和管辖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外,监测预报处负责联系和指导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排查整治工作,震害防御处负责联系和指导防震减灾教育培训中心和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排查整治工作,应急救援处负责联系和指导地震应急信息中心和地震应急保障中心排查整治工作。局大院内(包括食堂)排查整治工作由地震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各台站排查整治工作由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负责。


  三、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各部门、单位从即日起至5月底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验收,检查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将加强对我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台账,局领导将定期开展督查。


  四、从严监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和考核问责力度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监督,从严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单位,一律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在我局各项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体现,对开展工作不力和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和责任人,将列入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范围,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工作职责就必然有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的工作要求,在各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局面形成。同时,要加快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在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各部门、单位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时填写并报送相关情况表。各地震台站自即日起至5月底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零报告”制度,每天5点前对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向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进行报送。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部门(单位)清单

天津市地震局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部门(单位)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日期:

序号

存在突出安全隐患部门(单位)名称

坐落区

安全隐患具体内容

整改完成时限

整改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督促整改部门(单位)

追责情况

备注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填表说明:1.同一部门(单位)存在若干项突出安全隐患的在“安全隐患具体内容”栏目逐一列出;
  2.此表每月22日12时前报送人事教育处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