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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天津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树起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
二、调整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康义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税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三、建立天津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康义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四、成立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小组,副市长姚来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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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函[2019]3号
  • 发布日期:2019.01.07
  • 实施日期:2019.01.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9〕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天津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市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树起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


  二、调整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康义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税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三、建立天津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康义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四、成立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小组,副市长姚来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自行发文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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