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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的办学秩序。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学校(院)领导负责,由学籍、招生、纪检监察、学生等部门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
二、及时准确完成学生电子注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上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各高校要在10月底前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 及时做好2015届未毕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务必将遗留数据清理完毕。
三、建立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办法。各高等院校要建立转专业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校转专业必须以办学条件为前提,学校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以保障本校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要有严格的转专业程序,并按程序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不准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以及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市教委将对各学校此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要学校各部门要协调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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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5]85号
  • 发布日期:2015.08.28
  • 实施日期:2015.08.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学历学位学籍

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5〕85号)



各高等学校: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的办学秩序。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学校(院)领导负责,由学籍、招生、纪检监察、学生等部门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

  二、及时准确完成学生电子注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上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各高校要在10月底前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 及时做好2015届未毕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务必将遗留数据清理完毕。

  三、建立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办法。各高等院校要建立转专业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校转专业必须以办学条件为前提,学校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以保障本校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要有严格的转专业程序,并按程序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不准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以及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市教委将对各学校此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要学校各部门要协调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附件(略)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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