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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旅游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评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15.11.09
  • 实施日期:2015.11.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


天津市旅游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评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保障,健全考务体系,推动我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科学、有序、公正开展,经局领导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评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评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天津市旅游局分管教育培训工作副局长

  副主任: 天津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负责人

  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天津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院长徐虹、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梁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张浩组成。

  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教育培训处负责人兼任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培训处和旅游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另设考评监督组,由天津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二、职能分工

  考评委员会在天津市旅游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导游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发布通知、组织报名、组织实施口试和笔试的考务工作、向国家旅旅游局报送考务情况、向社会发布通过的人员名单等。

  考评监督组主要负责考务程序的监督指导、考试成绩的审核等。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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