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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和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5〕31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津商务财务〔201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并经专家组评审认定的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项目35个支持项目进行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
(一)验收对象
1、蓝玺G4冷库建设项目(天津蓝玺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宽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天津市宽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3、维益食品新建冷库项目(维益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4、中外运天津王稳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及托盘标准化循环共用项目(天津中外运建合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5、德邦物流标准化运输车辆项目(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6、振华东疆运输车辆项目(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7、日邮振华运输车辆升级改造项目(日邮振华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8、百肯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百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9、天津光明梦得仓储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光明梦得乳品有限公司);
10、华润万家天津配送中心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项目(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11、年产60万件标准物流塑料托盘项目(天津派瑞特塑业有限公司);
12、武清环渤海万吨冷库建设项目(天津正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天津招商空港RDC地基加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4、城市共同配送标准化车辆管理体系建设(天津正易物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苏宁天津物流中心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16、标准化钢质物流托盘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17、天津市玉祥牧业有限公司冷链物流提升项目(天津市玉祥牧业有限公司);
18、天津雀巢有限公司托盘标准化管理项目(天津雀巢有限公司);
19、都邦国际运输车辆项目(天津都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天津鲜宝冷链物流车项目(天津鲜宝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1、易客满标准化设备升级项目(天津易客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验收时间
拟于2016年3月中旬验收,具体时间由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确定。
(三)验收方式
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现场实地进行验收。
1、听取项目承办单位汇报、审阅项目验收资料。
2、现场考察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
3、专家组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并由专家组组长当日在《项目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4、天津商业发展中心在项目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和项目评价条件的标准要求。
2、项目单位是否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3、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4、项目投资是否落实到位、项目申请支持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
各单位请对照政策文件、申报指南等进行项目自行验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商议同意后,向市商务委流通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1)。市商务委将根据申请报告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
项目自行验收工作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二、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验收,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验收。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由天津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1、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2、联旺商贸运输车辆项目(天津市联旺商贸有限公司);
3、天津卫技天马公司标准化木托盘生产及检测查询系统建设项目(天津卫技天马除害处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东疆港大冷链标准化托盘升级项目(天津东疆港大冷链商品交易市场);
5、雀巢矿泉水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项目(天津雀巢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6、大田标准化仓库设备设施改造项目(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7、标准化托盘相关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项目(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8、康新物流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升级项目(康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9、智通联合储运运输车辆项目(天津智通联合储运有限公司);
10、智通物流运输车辆项目(天津港保税区智通物流有限公司);
11、伟程路通-无车承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天津天华宏运物流有限公司);
12、节资易购物流项目(天津节资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3、达能项目租赁标准托盘项目(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4、中粮佳悦标准化物流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二)验收方式
由区县商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和程序由验收单位自行制订。验收完成后,将项目验收报告、验收记录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市商务委流通处处、市财政局经建二处、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三)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及验收记录表。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三、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查。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津商务财务〔201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须对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中单个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在区县商务、财务、市场监管部门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一)抽查方式
由天津市商务委纪检组以抽签方式随机在14个项目中抽取3个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抽查验收,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二)抽查流程
1.听取项目承办单位汇报、审阅项目验收资料。
2.现场考察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
3.专家组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并由专家组组长当日在《项目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4.天津商业发展中心在项目抽查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抽查验收报告。
(三)抽查时间
拟于2016年3月中旬验收,具体时间由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确定。
(四)抽查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和项目评价条件的标准要求。
2、项目单位是否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3、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4、项目投资是否落实到位、项目申请支持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
附件:1.《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记录表》
附件1:
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附件2:
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记录表
(支持资金100万以下项目)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和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5〕31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津商务财务〔201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并经专家组评审认定的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项目35个支持项目进行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
(一)验收对象
1、蓝玺G4冷库建设项目(天津蓝玺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宽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天津市宽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3、维益食品新建冷库项目(维益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4、中外运天津王稳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及托盘标准化循环共用项目(天津中外运建合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5、德邦物流标准化运输车辆项目(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6、振华东疆运输车辆项目(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7、日邮振华运输车辆升级改造项目(日邮振华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8、百肯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百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9、天津光明梦得仓储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光明梦得乳品有限公司);
10、华润万家天津配送中心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项目(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11、年产60万件标准物流塑料托盘项目(天津派瑞特塑业有限公司);
12、武清环渤海万吨冷库建设项目(天津正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天津招商空港RDC地基加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4、城市共同配送标准化车辆管理体系建设(天津正易物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苏宁天津物流中心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天津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16、标准化钢质物流托盘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17、天津市玉祥牧业有限公司冷链物流提升项目(天津市玉祥牧业有限公司);
18、天津雀巢有限公司托盘标准化管理项目(天津雀巢有限公司);
19、都邦国际运输车辆项目(天津都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天津鲜宝冷链物流车项目(天津鲜宝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1、易客满标准化设备升级项目(天津易客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验收时间
拟于2016年3月中旬验收,具体时间由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确定。
(三)验收方式
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现场实地进行验收。
1、听取项目承办单位汇报、审阅项目验收资料。
2、现场考察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
3、专家组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并由专家组组长当日在《项目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4、天津商业发展中心在项目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和项目评价条件的标准要求。
2、项目单位是否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3、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4、项目投资是否落实到位、项目申请支持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
各单位请对照政策文件、申报指南等进行项目自行验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商议同意后,向市商务委流通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1)。市商务委将根据申请报告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
项目自行验收工作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二、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验收,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验收。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由天津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1、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2、联旺商贸运输车辆项目(天津市联旺商贸有限公司);
3、天津卫技天马公司标准化木托盘生产及检测查询系统建设项目(天津卫技天马除害处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东疆港大冷链标准化托盘升级项目(天津东疆港大冷链商品交易市场);
5、雀巢矿泉水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项目(天津雀巢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6、大田标准化仓库设备设施改造项目(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7、标准化托盘相关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升级项目(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8、康新物流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升级项目(康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9、智通联合储运运输车辆项目(天津智通联合储运有限公司);
10、智通物流运输车辆项目(天津港保税区智通物流有限公司);
11、伟程路通-无车承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天津天华宏运物流有限公司);
12、节资易购物流项目(天津节资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3、达能项目租赁标准托盘项目(招商局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4、中粮佳悦标准化物流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二)验收方式
由区县商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和程序由验收单位自行制订。验收完成后,将项目验收报告、验收记录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市商务委流通处处、市财政局经建二处、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三)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及验收记录表。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三、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查。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津商务财务〔201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须对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中单个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在区县商务、财务、市场监管部门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一)抽查方式
由天津市商务委纪检组以抽签方式随机在14个项目中抽取3个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抽查验收,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二)抽查流程
1.听取项目承办单位汇报、审阅项目验收资料。
2.现场考察项目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
3.专家组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并由专家组组长当日在《项目验收记录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4.天津商业发展中心在项目抽查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抽查验收报告。
(三)抽查时间
拟于2016年3月中旬验收,具体时间由天津商业发展中心确定。
(四)抽查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和项目评价条件的标准要求。
2、项目单位是否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3、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
4、项目投资是否落实到位、项目申请支持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
附件:1.《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记录表》
2016年2月5日
附件1:
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资金类别 | 中央财政天津物流标准化试点 | 自行验收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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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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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实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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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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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验收内容 | 项目承办单位盖章 | ||||||||
上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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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商务部门盖章 |
| 区县财政部门盖章 |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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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验收记录表
(支持资金100万以下项目)
资金类别 | 中央财政天津物流标准化试点 | 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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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2015年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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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实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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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 |||||
拟拨付资金额度 | 万元 | 承办处室 | 市商务委流通处 | |||
验收内容 | ||||||
验收结论 | ||||||
区县商务部门盖章 |
| 区县财政部门盖章 |
|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
| 项目承办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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